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8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1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4-26 08:27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4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8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宁陕县2018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场攻坚战”,加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
二、审计项目安排原则
(一)围绕中心,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结合中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精准扶贫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加大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力度,增强审计项目安排的整体性和宏观性。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坚持计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行业和专项审计中加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和效率。
(三)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根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突出审计重点,合理确定项目计划。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审计的灵活性,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审计项目安排情况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工作,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密切关注相关领域重大政策落实和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精准扶贫脱贫和新旧动能转换等情况,聚焦落后产能退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以及省委确定的追赶超越目标落实情况。围绕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绩效是否提高、减税降费是否到位、营改增是否全面推开、阶段性降费政策是否接续等,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履职不到位等懒政怠政庸政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开展。
【时间要求】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按期完成。
(二)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关注财政税务等部门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征收管理,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关注预算执行效果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检查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结合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减税降费、营改增、阶段性降费等政策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及整治“四风”要求,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预决算公开和财政管理规范化,提高预决算执行效果和财政绩效水平。
【组织方式】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县级税收征管进行审计;对县人社局、县双创办、县民政局、县交通局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财政预决算审计
【审计项目和重点】以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将地方政府性财政决算审计与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地方隐性债务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转移专项资金管理分配情况等。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组织方式】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皇冠镇、新场镇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署定)
【审计项目和重点】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重点抽查,搞准口径、摸清底数、分析结构,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是否存在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坚决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累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关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揭示损失浪费、资金沉淀等问题,从管理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风险化解和效益效率提高。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坚决查处,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并跟踪督促、推动问责。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对相关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开展。
【时间要求】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按期完成。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项目和重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对安居工程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推动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管理,促进提高安居工程资金绩效;揭示重大违纪违法、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促进反腐倡廉;推动解决安居工程体制机制障碍,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开展。
【时间要求】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按期完成。
(六)精准扶贫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运营存在的资金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六精准”要求落实情况、扶贫任务落实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改善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及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精准扶贫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取得实效。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开展。
【时间要求】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按期完成。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紧扣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关联,严肃查处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审计中要探索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一步研究细化审计评价标准,确保审计评价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界定、利用保护情况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衔接,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组织方式】按照组织部门委托,结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新场镇、皇冠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八)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规范发展、确保质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力度,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落地、开展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着力反映投资领域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绩效低下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提高投资绩效。
【组织方式】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全覆盖。
【时间要求】根据委托时间确定。
(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有关方面追责问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保障权利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制约监督。
【组织方式】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余永军等8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十)财政收支电子数据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提高财政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组织方式】按照市局要求,采集和整理县级财政电子数据并整理汇总,同承诺书及《数据移交清单》报市审计局。
【时间要求】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8日。今后每年1月报送上年度全年财政收支数据,7月报送本年度上半年财政收支数据。
(十一)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加强会议费、“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组织方式】按照省市审计方案组织实施。
【时间要求】按照省市要求时限完成。
(十二)深化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有效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为目标,深化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全覆盖,有重点确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履行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财政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关注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政策。
【组织方式】县主导、镇主责,具体由各镇负责实施,对县内三分之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5月底前完成;三年内完成全县各村审计全覆盖。
(十三)对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本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自查重点是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结合实际情况,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审计抽查。
【组织方式】对县统计局等20个单位内审自查后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列入审计项目。
【审计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结合审计项目,提高审计效率效果。结合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专项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和政府性隐性债务情况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效果。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成果利用水平。强化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审深审透,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注重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决策失当,重大管理漏洞,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注重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寻找案件线索的突破点,以提高审计在反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鼓励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在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同时,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反映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结构性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绩效提高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创新行为,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创新行为和举措,坚决支持鼓励,促进规范和完善制度。
(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明确数据采集责任,狠抓落实,持续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数据大集中,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时效性。强化数据管理,规范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存储、使用、备份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数据安全。积极探索数据共享方式和途径,提高数据应用的便捷性。增强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数据有效运用,提高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的能力,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