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工程陕西省安康市及商洛市沿线收资及路径 协议办理的复函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13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5-19 11:23 | 成文日期: | 2018-05-1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48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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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关于《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工程陕西省安康市及商洛市沿线收资及路径协议办理的函》(西南电设电网〔2018〕9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方案,由你公司负责将工程线路设计按照我县交通、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后报我县备案。
二、工程线路设计必须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符合《秦岭生态保护条例》,不得假借重点项目的名义,对我县土地、林木、河道、矿产、风景名胜及自然保护区等进行侵占和破坏。工程线路设计必须对已纳入规划的丹宁佛高速公路和国道345等重点项目予以避让,以免同我县重大项目的实施发生冲突。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