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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13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5-19 14:05 成文日期: 2018-05-16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52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宁陕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社区工厂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就业创业脱贫。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7〕27号)和市人社局、市脱贫办《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脱贫攻坚总揽,以政府引导、市场引领、就业优先、厂社融合、协调推进为原则,以解决移民搬迁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为目标,鼓励各类企业创办生产加工型工厂或加工车间,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送政策到家,实现移民搬迁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如期实现人脱贫县摘帽目标。

社区工厂是指各类企业(重点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及返乡创业人员利用移民搬迁社区配建的商业用房、社区空置门店、老厂房、旧学校、旧办公楼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生产加工型工厂或加工车间。

二、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立足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交通区位、人力资源等情况,紧贴市场需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工厂建设。

(二)经济适用、项目支撑。注重实用性,充分利用贫困村闲置办公用房、企业厂房、学校房屋等,以项目推进为支撑,组织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移民搬迁社区、贫困村创办社区工厂,确保移民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县11个镇每镇至少建成一家社区工厂。

四、主要内容

(一)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电子加工项目。抓住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强内引外联,积极引进电子元件、手机配件、机械零部件等无污染、低噪音、低技能、低能耗、易运输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采取连锁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订单加工等形式,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建立社区工厂,打造劳动密集型加工基地,实现外出务工人员带业回流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发展纺织加工项目。充分发挥移民搬迁群众离土未离乡、无业可就的人力资源优势,吸引服装加工、鞋帽袜、手套等加工企业,按照不硬性要求设公司、只求办工厂的思路,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开办加工厂,实现移民搬迁群众楼上居住、楼下就业,方便赡老扶幼,实现就业增收致富。

(三)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借助生态资源优势,围绕山野干货、特色干鲜果、中药材等优质特色资源,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社区周边土地或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发展农业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厂,精细耕种、精细加工、精美包装,利用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网络平台销售产品,帮助移民搬迁群众和贫困劳动力在园区、工厂、网络平台等实现就业。

(四)挖掘民间传统工艺,发展手工艺品项目。结合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探索传统手工艺与旅游开发深度融合,加强与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合作,挖掘木匠、篾匠、石匠、铁匠、雕刻、书画、刺绣等民间艺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力培育发展木制品、竹藤编制、根雕奇石、书画装裱等手工艺品加工坊,拉长旅游产业链,提升传统手工艺产品附加值,实现群众就业增收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

五、优惠政策

(一)落实毛绒玩具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安康市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领导小组关于促进毛绒玩具产业聚集发展打造安康新兴支柱产业若干措施的函》(安社厂函〔2017〕01号),鼓励支持在宁企业组建企业发展联合体或协会,集体申报安康市毛绒玩具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和资金扶持,凡在宁落户投产的企业,在申报陕南循环发展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上予以优先考虑、重点支持。

(二)落实我县支持社区工厂发展措施。凡前10家在宁落户被认定为社区工厂并注册企业法人证照、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用工人数不低于1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业人数不低于10%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户企业5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金支持;用工人数不低于50人(其他条件同上)的,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金支持;用工人数不低于20人(其他条件同上)的,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金支持。对达到市上一次性项目资金支持的社区工厂优先享受市上奖补,市、县不重复奖补;落户投产的社区工厂需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优先办理,并可以一次性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落实社区工厂补贴政策。企业被认定为社区工厂的,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的,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吸纳建档立卡户中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大于其员工总人数三分之一, 其生产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标准给予补贴。

(四)落实职业介绍补贴。经职业介绍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到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次500元的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机构和用工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五)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生活、交通费补贴。经县人社局批准,企业组织开展员工岗前培训,按培训人数和培训课时给予每人1200元至1800元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企业岗前培训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陕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泽勇任组长,副县长张文忠、朱亚群、张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局、经贸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国土局、搬迁办、金融办、农商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社区工厂发展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段多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工厂建设日常工作。各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 围绕招商抓创业,着眼就业抓招商,借助亲情、乡情和民间商会劳务经济协作等,积极捕捉招商信息,开展创业名人及务工能人对接洽谈活动,鼓励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办厂创业,形成“招商、创业、就业”三位一体格局。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对涉及社区工厂建设的项目要从快从简办理各类手续,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先建厂后证照的思路,允许市场主体“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降低准入门槛,努力培育社区工厂这一新的经济组织。人社部门要灵活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国土部门要在搬迁社区预留社区工厂建设用地,住建部门要在搬迁社区规划社区工厂用房,各部门要整合资金资源,全方位支持社区工厂建设。要把社区工厂建设与脱贫攻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社区工厂建设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当年新建成投产社区工厂的先后顺序,前3名的镇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中分别加0.5分、0.3分、0.2分。县脱贫办、考核办、人社局对社区工厂建设工作每月进行督查,通过现场观摩、召开推进会、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对不重视、不作为的部门予以问责,年终严格兑现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