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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14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5-28 14:59 成文日期: 2018-05-2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63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宁陕县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宁陕目标,按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止与重点防控相协调、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促进、宣传引导与督查问责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源头严控、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坚决打赢秸秆禁烧工作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全县11个镇“全域全时段禁烧”,禁烧内容以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为重点,同时禁止露天焚烧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和生活垃圾。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禁烧率达到100%的目标。

三、工作范围

以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为重点区域,以高速路、国道沿线为敏感地带,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四、实施步骤

秸秆焚烧主要集中在夏收与秋收两个时段,即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0日;9月1日-9月10日)。县、镇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制定禁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编印宣传资料,大力开展宣传;县与镇、镇与村组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村组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6月25日;9月11日-11月25日)。县政府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督查、巡查和检查,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县环保局组织开展日常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实时媒体曝光。县农水科技局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培训及配套机具的配置调运,推进实施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并开展技术指导,从源头严控秸秆焚烧;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国道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对禁烧工作中的重大事故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宣传部门负责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问题曝光。

(三)总结阶段(6月26日-6月30日;11月26日-11月30日)。各县区政府、县农水科技局、县交通局、各镇在继续巩固禁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评,分别于6月30日、11月30日前向县环保局上报夏收、秋收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五、工作重点

(一)明确方向,疏通渠道。一是推行秸秆粉碎还田。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攻方向,凡适宜农机作业地块,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还田装置,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由县农水科技局提出农机收割指导价,降低农机收割成本,支持和鼓励农民购买用于秸秆全量还田的大型农机具,确保农作物收割同步粉碎秸秆还田。二是采取集中堆放沤肥。针对大型机械无法进场作业的地块,应以秸秆收集离田为主要利用方式。由各镇政府负责,各村以组为单位,设置若干处集中堆放点,动员农户将未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的秸秆集中统一堆放,经过沤肥后还田处理。各集中堆放点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无消防安全隐患,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三是推动企业回收利用。由县农水科技局负责,引导企业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产原料,指导牛、羊养殖户制作青储饲料或制作食用菌种植基料,不断扩大秸秆回收利用规模,减少秸秆燃烧污染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县环保局牵头制定《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并在全县范围发布。二是县电视台、县政府信息中心等要开辟秸秆禁烧专题栏目,不间断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坚决对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全社会自觉禁烧意识;三是各镇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民约和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对禁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县教体局要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的同时,通过学生宣传,做好家长思想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秸秆禁烧氛围。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各镇政府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全面分解落实秸秆禁烧任务,做到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片、村组干部包户,全面夯实镇、村、组三级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G210国道以及景区、城镇周边等重要禁烧区域的检查力度,实行人盯人、人盯田,严防死守,在“三夏”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依法严厉查处随意焚烧秸秆、杂物、垃圾的行为,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农水科技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环保局、农水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旅发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农水科技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县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县农水科技局负责做好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落实农机投放和相关补贴认定等工作;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国道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对禁烧工作中的重大事故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宣传部门负责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问题曝光;各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管。县政府将成立督查巡查组,明确督查巡查责任,分片逐级包抓落实,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对发现的火点,依法依规实施上限处罚,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公安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全面筑牢禁烧防线。各镇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不间断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久久为功,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县政府对相关部门、各镇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夏秋两季全过程督查。整改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环保局、农水科技局配合,全程做好记录、留存照片或者影像资料,建好督查台账;在督查过程中每发现一个冒烟火点,从县对镇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减0.01分;对禁烧工作执行好且未发现一处冒烟火点的,在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考核分值中加0.1分;凡被市级督查通报,扣减市对县目标考核分值的,所在镇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考核实行双倍扣分。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为政不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由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