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15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10-23 17:14 | 成文日期: | 2018-05-2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51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省政府定于5月上旬至6月中旬对各地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我县省放心消费创建督导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自查
各镇、各创建部门, 要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宁陕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17〕118号)和《关于建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函〔2017〕117号)要求,围绕督查主要内容(见附件),认真做好本单位放心消费创建自查整改工作。
二、加强整改
各镇、各创建部门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能够整改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的,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迅速落实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街、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镇。
三、总结分析
各镇、各创建部门要对创建工作进行“回头望”,形成总结报告,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内容包括创建工作进展及成效、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打算等。并于2018年5月28前报送县创建办(市场监管局)。县创建办务必在5月31日前形成全县创建工作总结报县政府。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附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督查主要内容
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督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设立运行情况。各镇、各创建部门对县政府《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县市场监管部门、各成员单位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区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各创建部门、社会组织制定行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完善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机制,探索创建放心消费街道(景区、园区)标准规范情况。
(三)宣传培训情况。各镇政府、各创建部门、行业组织、经营者开展创建工作常识、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创建工作人员及经营者举办放心消费创建业务培训训,营造创建浓厚氛围,提高创建业务能力,增强社会影响力、知晓率和认同度情况。
(四)部门联动情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情况。各创建部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市场联合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建立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协作机制情况。
(五)活动进展情况。各创建部门培育重点参创单位,指导生产经营者开展申报工作情况。各行业组织指导业内经营者践约守约,落实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等情况。生产经营者开展对标整改,完善制度规范,配齐相关设施,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情况。
(六)活动存在问题。各镇、各创建部门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际中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