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领导带队督查检查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17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8-02 16:10 | 成文日期: | 2018-07-3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85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县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各县级领导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联系的镇开展汛期及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二、督查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郑红丹 县安委会主任、县长
责任组长:郑常涛 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邓祖恒 县交安委办主任、县交警大队队长
李 龙 县消安委办主任、县消防大队队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督查。
第二组:
组 长:陈泽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组长:柯小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高立安 县人防办主任
欧树德 县农水科技局副局长
杨恩宏 江口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江口镇及特种设备、农贸市场、小商店、小服装店、餐饮行业、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三组:
组 长:魏小林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组长:邓祖恒 县交安委办主任、县交警大队队长
成 员:郑常涛 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 龙 县消安委办主任、县消防大队队长
邹天平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万宁安 县经贸局副局长
李钐林 广货街镇镇长
姜 涛 飞地办主任
胡 东 蒿沟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督查检查范围:对广货街镇、县经贸行业、工业园区、飞地办及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四组:
组 长:李国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组长:吕宣强 县旅发委(文广旅游局)主任(局长)
成 员:陈西平 县交通局副局长
郑伦强 筒车湾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筒车湾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五组:
组 长:张文忠 副县长
责任组长:高 山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龙虎 县国土局副局长、搬迁办主任
王 东 新场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新场镇及城市燃气、建筑施工、安置社区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六组:
组 长:胡学军 副县长
责任组长:廖文刚 县农水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李鹏举 县移民局副局长
桂明虹 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刘 琪 梅子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梅子镇及引汉济渭在建工程、水利在建工程、河道采砂、敬老院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七组:
组 长:刘昌志 副县长
成 员:郭仁君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县电视台台长
王 莉 县卫计局副局长
曾 科 龙王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龙王镇及教育系统、旅游系统、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八组:
组 长:白彦军 副县长
责任组长:廖德谦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瞿晓莉 县国土局总工程师
张 瑞 皇冠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皇冠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九组:
组 长:张 建 副县长
责任组长:蔺学美 县移民局局长
成 员:周景国 县安监局副局长
田 亮 四亩地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四亩地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十组:
组 长:朱亚群 副县长
责任组长:王 新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徐志刚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贾 平 金川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金川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十一组:
组 长:罗龙武 副县长
责任组长:杨继军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袁 兵 县电力局副局长
宋 博 太山庙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太山庙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第十二组:
组 长:鲁晓旭 副县长
责任组长: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铁旦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段登玮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富林 城关镇镇长
督查检查范围:对城关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三、督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制度落实情况,7月13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2.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3.安排部署汛期、高温、旅游旺季等重要节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资料。
4.市县督办隐患及自查发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三项安全攻坚行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群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6.到镇抽点督查各行业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检查重点企业情况。
四、督查要求
1.各镇、各行业部门要迅速对照检查督查重点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自查,确保监管责任、工作措施、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2.各督查组要结合汛期、高温、旅游旺季等特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旅游景区、重点企业(包括员工居住场所)重点路段、卫生院、学校、移民安置小区、社区工厂、群租房、敬老院、液化气点、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等场所。
3.各督查组责任组长要及时汇总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注重过程资料和影像资料,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由县安委办统一分行业督办落实。同时,要将各领导检查督查安全生产的影像资料一并交县安委办备存。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