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18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16 15:16 | 成文日期: | 2018-06-14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67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市发展研究中心: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八办四组”工作机构,先后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办公会议研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印发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政务服务提升方案、新闻宣传方案、专项督查方案、纪检监察规定、考核办法等,形成了“10+3+2”工作机制。县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5月底,县作风办、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了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专项督查,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八大突破”,印发了《宁陕县加快追赶超越大力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八大突破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牵头单位,制定了工作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行集中审批。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平台建设,启动县政服务服中心二期建设,将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确保年内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达到80%。调整优化政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让企业群众在一个区域办完一项事,8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力争通过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评估验收。
二是创新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登记当场申请,当场核准。积极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申请人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登记。企业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即时完成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实施了多证合一,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
三是认真开展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工作。从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两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便利申报纳税,形成了“一套标准、一张税网、一个大厅、一致形象”的服务格局。
四是积极推进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组织召开了企业和服务对象政策宣讲会议,推行“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环节、压缩时限、规范收费、拓展服务。各部门结合承诺事项,找准薄弱环节,针对性制定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最大限度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服务。
五是开展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针对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规模不足等问题,县金融办与各融资机构进行了沟通协商,在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方面进行探索。
六是开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及清理不合理收费行动。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再清理,凡是中省有上下限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
七是开展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按照《宁陕县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了政策宣讲,完善了投资便利化审批流程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举办项目推介会2场次,引进肯德基店落户宁陕秦岭服务区,实现跨境贸易业零突破。
八是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印发了《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强化工作考核,倒逼责任部门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九是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保障行动。发挥政法、信访部门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治保障职能,强化投资环境保障,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十是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在安康日报、县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宣传专栏,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行系列报道和政策宣讲解读,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宁陕对外形象,扩大招商引资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营商环境全市领先,各项评价指标全省一流”的目标,进一步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到审批最简、服务最优、效率更高,着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二是深入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是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督查考评和专项督查机制,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