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部反馈2017年下半年遥感监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18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14 15:25 | 成文日期: | 2018-06-12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71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皇冠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特别是做好环境保护部反馈2017年下半年遥感监测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宁陕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将《环境保护部反馈2017年下半年遥感监测问题整改台帐》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组建专门队伍,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台帐、有验收,必须建立过程支撑材料,相关整改材料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联系人:黄云,联系电话:6823373。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基层开展督查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敢于真抓碰硬。要紧盯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严格督查督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及时、整改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附件:环保部反馈2017年下半年遥感监测问题整改台帐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