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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政策落实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19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8-10 15:53 成文日期: 2018-08-08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8〕88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关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决策,直接关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进展及省市相关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今年是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决定》和《通知》)发布4周年,省市已将各项配套改革政策予以明确,《决定》和《通知》颁布后的退休人员(简称“中人”)待遇能否重新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否实现统一发放,是改革政策落地的重要标志。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站在推进重大改革、维护退休干部个人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参保单位是落实《决定》和《通知》精神、推进改革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严格按照《决定》和《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参保单位经办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三、强化业务经办。按照省市要求,“中人”转退休工作必须于8月底前完成。一是各单位要按照经办要求,明确专人,加快改革准备期间(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缴费清算结算工作,做实个人缴费账户基础,及时申报“中人”转退休业务和待遇计发,同时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要督促经办部门做好清算、缴费结算、审核和“中人”转退休待遇核发工作。三是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集,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管理,确保待遇核发到位。四是县人社局要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落实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完成不力的纳入差错登记,确保中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工作顺利完成。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