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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20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8-20 15:59 成文日期: 2018-08-1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8〕91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陕民办发〔2018〕3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陕县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民政局局长为召集人,成员由县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旅发委(文广局)、卫计局、扶贫局、老龄办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汇总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问题,及时掌握并报告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情况,督办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通报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协调、管理工作和村(社区)服务管理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社会救助工作,广泛动员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县公安局:做好农村留守老人户口登记工作。排查化解涉及农村留守老人的各类矛盾纠纷,打击侵害留守老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平安宣传,教育引导做好防盗、防诈骗等工作,确保留守人员人身安全。

县司法局: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经费保障工作,会同县民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对留守老人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人社局:注重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赡养老人的责任意识;将子女对父母留守应履行的义务、责任纳入劳动力转移培训中,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县旅发委(文广局):以广播、电视媒体为平台,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宣传弘扬留守老人服务典型,引导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投入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

县卫计局:指导做好留守老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其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障。及时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留守老人的救助帮扶工作。

县扶贫局:做好留守老人家庭分类帮扶工作,加大对相关扶贫项目的制定和督促指导力度,帮助留守老人家庭早日摆脱贫困。

老龄办:拟定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各镇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指导、督促、检查各镇的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高龄补贴发放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确定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予以明确,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县民政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制定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协调配合,合力解决各类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