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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审计局关于城关镇柏杨安置小区 一期及二期小配套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公告

索引号: zfbmnsxsjj/2018-000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8-04-05 13:03 成文日期: 2018-04-03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的城关镇柏杨安置小区一期及二期小配套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城关镇柏杨村安置小区一期、二期小配套工程经宁发改字[2013]264号文批准建设。批准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城关镇柏杨村沟口;主要建设内容为院场路面硬化工程,给排水、化粪池等分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9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补移民整合资金,由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出图,由当地村民、村干部监督施工。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经县扶贫局具体牵头组织,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同意,由县住建局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于201444日对宁陕县城关镇柏杨村移民安置小区小配套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石泉县房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

在施工期间,由于实际地形原因造成排水工程、河提工程等变更增加。

县搬迁办、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财政局及村监委会主任等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县移民搬迁办公室出具了该工程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结论为合格。

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以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竣工决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进行的,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审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共计200447.71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200447.71元予以扣减。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应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按照程序进行竣工决算,按时报送相关项目财务资料,完善建设项目资料收集和整理。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法人已经根据审计报告(宁审投字〔201811号)做账务处理,调减投资200447.71元;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项目法人已按要求,并与各参建单位逐一对照、逐条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各项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