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审计局关于宁陕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标段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18-00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08-22 13:02 | 成文日期: | 2018-08-13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对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宁陕县城市
污水处理二标段项目(工程)的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规划[2010]913号及安发改投资[2010]4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陕县长安河下游朱家嘴村。建设规模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和排污管网20.28公里,核定工程计划总投资38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10万元、地方自筹2640万元。
宁陕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原中标合同造价19,937,742.65元,截止2015年5月完成工程量经安康市审计局认定工程造价13,687,483.68元。按照安康市审计组当时认定的项目工程量,截止2015年5月其后完成的工程量住建局提供我局审计,送审金额为3,570,023.71元。
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以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竣工决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进行的,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审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29,329.78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29,329.78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