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审计局关于县旅游重点景区净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18-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01-28 13:46 | 成文日期: | 2018-01-25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宁陕县旅游重点景区净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旅游重点景区净化工程项目经宁陕县发改局(宁发改字(201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公共厕所3座,结构为砖混一层,每座建设面积89-90平方米,总高5-7米。项目建设地点为宁陕县筒车湾镇政府后院、皇冠镇南京坪村、广货街镇蒿沟村冰晶顶群众安置区三处。批准投资80万元,政府采购批准厕所配套设施8万元,概算总投资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争取县级财政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设计单位为陕西秦都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宁陕县旅游重点景区净化工程委托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11月11日组织公开招标,由宁陕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工期180天;中标的三处旅游公共厕所每处建筑面积69.03平方米。
11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部门、施工单位和工程所在地镇村负责人现场勘察后,县政府采购中心于12月10 日组织召开会议,审定三处旅游公共厕所每处图纸设计建筑面积变更为89.61平方米,签订了图纸变更增加建筑面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6月15日签订了工程增加项目施工补充合同。
县文广旅游局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宁陕县旅游重点景区净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
二、工程情况
本次审计以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进行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审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21912.73元。
2、超计划投资10783.87元。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计划投资问题,责令县文广旅游局在今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批准的计划和采购内执行,不得突破投资。
对多计工程款21912.73元予以审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