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方案实施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 zfbmnsxgtzyj/2018-0025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0-26 15:50 | 成文日期: | 2018-10-26 15: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政府信息办:
按照《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国土资环发[2018]5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向辖区内各矿业权人下达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字[2018]41号)文件,督促企业做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工作。截至目前,50%矿山已完成编制,剩余50%矿山正在编制过程中,若企业未编制方案,不得复工生产。
附:1.宁国土资字〔2018〕41号做好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pdf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