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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陕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jytyj/2018-000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0-29 09:19 成文日期: 2018-09-30 00:00
发布文号: 宁教体发〔2018〕187号 公开目录: 教育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中小学:

按照安康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安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细则》(安教发〔201854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残联等部门制定了《宁陕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 陕 县 民 政 局          宁 陕 县 财 政 局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宁陕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930


宁陕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2020年)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以随班就读为主要形式的办学模式,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健全,残疾学生在各级各类办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县特殊教育总体水平仍然不高,特殊教育投入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和康复专业人员短缺,教学管理人员、科任教师专业水平和个别化教育管理方法、基本技能亟待提高。为贯彻落实安康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制订的《安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细则》(安教发20185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特教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融合教育,努力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构建义务和非义务学段衔接、普特融通,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支持、协调配合、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20年,我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建成一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落实公办中小学主体责任,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继续以随班就读为主、以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形式,着力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二)加强保障能力。落实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建立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关爱体系,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温暖、献爱心;因地制宜加强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和特教班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三)提升教育质量。建立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制度和办法,明确办学单位与特教相关的工作职责,加强过程管理与督促检查,及时改进不足,使残疾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同在蓝天下,健康同成长。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及康复,促进医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师资水平。健全完善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师资补充机制,并落实待遇保障政策。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建设一支数量结构合理、专业水准较高、职业素养优良的特教师资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特殊教育基础工作

1.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县残联要会同卫计、民政、教育等部门,认真摸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建立数据库,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程度、类别的评估工作,根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情况,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意见。各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有随班就读需要的残疾学生,不得拒绝推诿,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镇,在所在地中心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康复训练和全方位服务。

2.强化“控辍保学”。优先采取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身体条件能适应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力度,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建立健全送教上门制度,由教育、民政、残联联合制定送教上门办法,采取送教进村(社区)、进家庭等多种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地健康服务。中小学校要积极对家长和监护人宣传《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增强其依法送适龄子女入学的自觉性。要采取教师、学生结对帮扶等方式,通过个别谈心和单独辅导,对残疾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学业帮扶,确保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结合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支持各普通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对接收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进行奖补。县残联要在2020年底前建设1个残疾幼儿康复训练资源中心,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普通高中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接收。要积极探索特教职教融合发展模式,对有条件、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使其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县残联要把残疾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各部门要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4.加强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县师训教研中心要配备特殊教育专兼职教研人员。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建设,到2020年,建立1所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规划在特教学生较多的镇中心校建设1个资源教室,配备康复教育设施。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1.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高中部及幼儿园、高中阶段随班就读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2.落实特教津贴发放标准。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交通补助,为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3.落实残疾学生补助政策。将特殊教育学生纳入国家学生资助范围,实行15年免费教育。每年一次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处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学校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县残联要实施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

4.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对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安排,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

(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认真落实特教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完成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普通中小学附设的特教班、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资源教室)等教职工编制配备。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通过转岗培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特殊教育教职工。

2.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依托国培和省培计划,加强特教管理干部、特教骨干教师培训,对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教师和资源中心管理人员,每3年至少组织1次特殊教育专项培训。

(四)着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接收残疾学生的各类学校,要针对每个残疾学生特点,分别制定教育方案,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到2018年底,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残疾学生的考试评价体系。

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特殊儿童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在卫计、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为县域资源配置和融合教育奠定基础。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编办、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教育部门要牵头制定县特殊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育质量。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特殊教育项目。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资金投入政策,体现特教特办原则。编制部门要负责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人社部门要推动落实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卫计部门要支持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工作,做好医疗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残联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继续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2.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镇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基本政策、科学知识、改革发展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尊重、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理解、支持特殊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检查。省上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县、教育强县、双高双普验收的指标体系。市上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导。县政府将组织力量,每年对经费保障、资源配置等重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联合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并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