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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2018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jytyj/2018-0012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0-29 09:52 成文日期: 2018-08-20 00:00
发布文号: 宁教体发〔2018〕149号 公开目录: 教育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陕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保障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市残联《关于做好全市2018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8〕6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是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点任务,也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要求。各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早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努力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县局将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作为各校教育脱贫、优秀表彰的重要指标。

二、全面开展摸排,做好入学前登记

各校要以县残联提供的信息数据(另行下发)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人统计等信息为基础,对本校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提高。

三、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

各校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本着就近入学,方便学生的原则,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对于中度残疾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协助家长通过县残联联系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应进行教育安置,纳入学籍管理。

四、坚持多措并举,做好条件保障

县局将配合县财政局、县残联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标准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落实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待遇;各校要提高招收残疾儿童少年的主动性,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的问题,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通过爱心帮扶等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孩子都能按规定入学。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就招生入学和教育扶贫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扩大家长和社会的知晓率。要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家长送孩子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要倡导扶残助残精神,广泛动员富有爱心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士帮扶残疾学生。

今年秋季招生结束后,各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认真填写《2018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附件1)、《2018年在校残疾儿童少年统计表》(附件2),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总结及附件1、2经校长签字盖章后,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苟玉强     电话:6826516

邮 箱:99212551@qq.com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宁陕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