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jytyj/2018-0014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8-28 12:38 | 成文日期: | 2018-08-2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教体发〔2018〕154号 | 公开目录: | 教育服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中小学:
现将《宁陕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26日
宁陕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成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确保在校学生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和教育扶贫的深入实施,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教函〔2018〕2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各方力量,完善宣传体系,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利。
二、总体目标
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为目标,不断加大乡镇、学校、教师、家长、适龄儿童自身对控辍保学政策的知晓率,严格落实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形成全社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及“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宣传控辍保学工作要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宣传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让社会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和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学校、教师、家长、适龄儿童少年各自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
镇政府:对不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及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
中小学校: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加强在校学生监管,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发生。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教体局和当地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劝退或开除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准提前离校。
教师:严禁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积极进行“学困生转化”工作,因材施教,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防止因厌学而辍学。及时联系督促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家长: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长或监护人应当按时送子女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九年)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自觉、主动到校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克服学习、生活各种困难,以良好的心态,认真完成学业任务,不断提高学业成绩。坚定理想信念,不轻易放弃学业,不轻信各种传言,不盲目外出务工。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控辍保学宣传工作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县电教中心要在微宁陕教体开设控辍保学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政策,动员家长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在校学生及时返校。各学校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宣传控辍保学政策,同时通过印发资料、法律讲座、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黑板报、班队会、家长会、相关课堂教学等各种途径,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及时总结,培育典型。各校要及时总结发现控辍保学的感人事例、先进经验、典型事例,要主动与省市重要媒体进行对接,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校从2018年9月起,每月25日前向县局教育股上报本校控辍保学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县局将择优向市级推荐,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本校班主任、任课教师具体落实好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局将对各校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指导检查,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考核和教育质量综合监测评估范畴,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宣传不到位,出现学生辍学的学校,将按照《宁陕县教育系统问效追责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