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处理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25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1-01 09:19 | 成文日期: | 2018-11-01 09: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宁住建发[2017]70号)及《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抽取实施计划(试行)》(宁住建发[2017]71号)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开展计划,我局于2018年6月27日至6月28日对随机抽取的责任企业进行了检查,随后我局督促各相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了复检,现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5日
反映电话: 0915-6822954
反映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双休日除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9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处理结果公示表
序号 |
被查企业 |
检查问题 |
处理结果 |
整改结果 |
1 |
企业: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宁陕县江口集镇安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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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建筑楼顶混凝土浇筑时,监理未在现场旁站; 2、局部电梯口未进行封闭,电梯井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及硬防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部分位置临边防护缺失,部分临边防护存在松动、不牢靠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施工现场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帽,外架作业时未佩戴安全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脚手架连墙杆设置不符合要求,数量偏少,“两硬一软”设置不到位,安全平网建筑垃圾较多,未及时清理;悬挑架工字钢梁嵌固方式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5、总配电室灭火器无相关标识,堆放杂物。 |
书面责令施工单位在期限范围内整改到位。 |
经我局复查,该工程各类问题已整改到位。 |
2 |
企业:宝鸡中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宁陕县江口新庄安置社区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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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工程未办理质安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未见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农民工花名册及签订的劳动合同; 3、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两硬一软”铺设不到位,安全平网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剪刀撑未升顶,连墙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数量偏少,部分立杆悬空未落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搭设,项目部用电直接从总配电箱取电,灭火器过期,用电巡视记录不到位,总配电室旁搭设洗澡间,室外积水严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5、塔吊基础积水严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
书面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
相关报建手续已补办到位;其余各类问题经我局复查已整改到位。 |
3 |
企业:陕西凯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宁陕县江口新庄安置社区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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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工程未办理质安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未见农民工花名册、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不全,部分月份台账存在缺失; 3、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立杆未落地,落在雨檐之上,搅拌棚与脚手架存在刚性连接的情况,剪刀撑未升顶,“两硬一软”搭设不规范,安全平网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施工临时用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水泵直接从总配电箱取电,部分三级箱破损严重,未配置漏电保护器。 |
书面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
相关报建手续已补办到位;其余各类问题经我局复查已整改到位。 |
4 |
企业:宁陕县建筑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宁陕县太山庙区域兜底交钥匙安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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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工程未办理质安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总配电室存在积水情况,额外放置三级配电箱,灭火器检验时间过期,总配电室外堆放杂物; 3、北楼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部分立杆基础不牢固,东侧脚手架未贯通连接,与建筑物硬连接数量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塔吊基础存在积水情况,未及时清理; 5、施工现场未见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农民工花名册及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书面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
相关报建手续已补办到位;其余各类问题经我局复查已整改到位。 |
5 |
企业:宁陕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宁陕县幸福安置社区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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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工程未办理质安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2、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 3、现场未见农民工工资维权公示牌、农民工工发放台账、农民工花名册、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施工现场未见消防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5、施工临时用电未按规范进行搭设、未设置总配电室、总配电柜底部未设置绝缘垫层、底部积水、设备直接从总配电室取电、三级配电箱存在一机多闸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6、塔吊未进行备案,基础未砌筑围护结构,大量 散乱堆放建筑材料;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
书面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
相关报建手续已补办到位;其余各类问题经我局复查已整改到位。 |
6 |
企业:陕西源宏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宁陕县赵家堡子工业园区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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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时,相关人员未在现场进行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施工现场切割钢构件用的煤气钢瓶压力计损坏,胶皮管管身裂缝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门架基础未夯实,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总配电室堆放杂物,照明用电直接从总配电室取电、用电巡视记录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
书面责令施工单位在期限范围内整改到位。 |
相关报建手续已补办到位;其余各类问题经我局复查已整改到位。 |
7 |
企业:石泉县市政工程公司
项目:宁陕县广货街猴子坪安置社区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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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前往该工程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发现通往该工程的山路因连日阴雨造成塌方,无法到达施工现场,故未对该工程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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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续日常巡检、检查和工程质量分部验收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
在工程质量分部验收中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