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陕县鹿苑项目备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fzhggj/2018-001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1-02 15:01 | 成文日期: | 2018-11-02 15:01 |
发布文号: | 宁发改投资〔2018〕380号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青龙泉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宁陕县鹿苑项目备案的申请》(宁青字〔2018〕1号)收悉。经审查准予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地点: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占地20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以生态旅游资源为主导,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及生态养殖园区。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其它:本通知有效期两年,自2018年9月18日起,到2020年9月17日止,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通知自动失效。原项目仍需建设的,企业需向投资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备案。
请据此抓紧办理环评、规划、用地等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特别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局。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