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食品加工项目建设备案的批复
索引号: | zfbmnsxfzhggj/2018-0012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5-26 12:06 | 成文日期: | 2018-05-24 00:00 |
发布文号: | 宁发改发〔2018〕31号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食品加工项目备案的申请报告》(宁隆科字〔201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宁陕县飞地经济园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厂房为飞地经济园区1栋,面积为
3200平方米。将建设食品糕点生产车间、技术研发车间,材料库房,车间现有日产10吨面包全自动烘烤转炉3台,日产一吨面包平炉2台,全自动醒发室2套,全自动流水包装线2条,全自动成型线2条,全自动和面机4台,公司预计增加全自动烘烤转炉3台,全自动隧道炉1条,全自动生产线3条,全自动包装线2条,欧式蛋糕注浆生产线2条,全自动和面机2台,酥饼生产线2条。可容纳工人50-100人。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4000万元,其中自筹4000万元。
四、建设期限:建设期6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自2018年5月24日起,到2020年5月24日止。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本通知自动失效,原项目仍需建设的,企业需向投资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备案。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