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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197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9-03 15:52 成文日期: 2018-08-29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96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充分发挥山林经济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按照“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和市、县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县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抢抓时机,迅速掀起建设热潮

当前正值秋冬林业生产建设关键时节,各镇要根据各村特别是贫困村实际情况,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从现在到年底,突出抓好以核桃、板栗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管理,积极发展林下魔芋、林下药材(猪苓、天麻)等特色种养园区,持续抓好产业园区新建和提质增效。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人要包抓1个100亩以上新建山林经济示范点和1处300亩以上的管护示范点(含林下种植、老园改造提升),迅速掀起秋冬扶贫产业建设的热潮。

二、培育主体,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是全县产业精准扶贫的重点任务,各镇要主动作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综合施策的原则,在本镇范围内大力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产业大户、返乡能人、工商资本以各种形式进入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每镇要培育2-3个示范点。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群众以投资投劳、出让经营权、收益分红等方式加入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与贫困户紧密联结利益机制,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增强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带动能力,确保群众长期稳定增收致富。

三、夯实责任,全力推进示范建设

各镇是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作为当前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任务,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包抓措施、迅速编报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方案。各镇务必于9月3日前完成工程建园、林下种植、综合科管主体抓点等示范点的地块落实和项目编报,9月7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要按照领导包镇、技术人员包点的原则,抽调人员蹲点负责技术服务、配合各镇编制实施方案、协助项目实施。县财政局、扶贫局、林业局、农水科技局负责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验收。

四、严格督查,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各镇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产业建设考核,各镇要实时对抓点情况进行晾晒,作为日常工作的印证资料,县林业局、农水科技局每月要联合进行一次督查,县政府督查室11月底将对各镇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积极,实施效果好的镇列入全县产业现场会观摩点,在年终产业考核中予以加分;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将在年终产业考核中予扣分,并严肃问责。

联系人:赵静,联系电话:6822619,电子版报送宁陕林业工作群(QQ群号:45931018)。

附件:1.宁陕县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申报表

          2.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实施方案(样本)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

宁陕县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建设申报表

                      

建设地点

建设主体

建设类型

建设规模及内容

申请产业项目资金

备注

 

 

 

 

 

 

 

 

 

 

 

 

 

 

 

 

 

 

 

 

 

 

 

 

合计

 

 

 

 

 

 

 

 

 

 

 

填报人(签章):

 

审核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填表说明:1、建设地点具体到村、组、小地名;2、建设类型分为核桃建园、综合科管、林下经济。其中核桃建园细分为工程建园和采购苗木群众自建2类;林下经济具体到林下种植(魔芋、有机杂粮等)、林下养殖(林麝、梅花鹿、中蜂等)、林下药材(天麻、猪苓、重楼、五味子等)。


附件2

山林经济扶贫示范点实施方案(样本)

一、纲要

二、背景及意义

三、发展现状

四、规划内容,包括整体思路、规划布局、技术方案和项目进度

五、资金使用和预期效益分析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