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反馈

宁陕县交警大队关于网友发布“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有关情况的辟谣

作者:宁陕县交警大队 来源:宁陕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8-03-01 09:48 【打印本页】

  事件过程

  群众被网上热传的“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的帖子误导,2018年2月27日早上9点左右,大批车主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宁陕县交警大队辟谣

  辟谣时间:2018年2月27日

  辟谣内容:

  近日,一则“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实施新规”的消息引发了广大车主关注。为了能赶在新规之前把违法记录处理掉,今天早上9点左右,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突然“火”了,大批车主前去处理交通违法信息,也就是大家俗称的“销分”很快,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发布了紧急通知。原来,这些朋友都是被网上热传的“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的帖子误导了,实际上,大家完全不必在3月1日前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另据了解,每个城市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日访问量有限,安康市的访问上限为一万次每天,因为市民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截止今天早上10点,一万次访问量已经全部使用完,无法继续处理业务。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

  现在是不是很好理解了?除了误读,还有谣言来添乱,这条信息完全属于谣言,切勿信谣传谣↓



宁陕县交警大队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