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水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gznsxcgz/2018-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1-14 17:58 | 成文日期: | 2018-11-14 17: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拟就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水厂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水厂工程。
二、项目编号:DZCS2018-N09。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迎宾大道35号;
联系方式:赵丽华 0915-6822345。
四、代理机构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城投逸园(西津城)6号楼2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徐志华 0915-3200100 。
五、项目概况:宁陕县城关镇渔湾村拟新建1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856175.59元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8、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质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止
(北京时间9:00-12:00 ,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投逸园(西津城)6号楼2单元401室
3.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4:30止(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7日14:30
3.磋商地点:汉滨区金都国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汉滨区大桥路6-7号近兴安西路)。(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