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0月31日20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135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涉及县区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9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宁陕县五郎关饭庄餐饮污水未经过油水分离直接排入河道;油烟未经处理直排;饭店炒菜、吃饭的人高声喧哗,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饭店门口车辆随意停放、食物残渣、泔水不及时清理,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宁陕县 |
经核查,宁陕县五郎关饭庄证照齐全,未配备油水分离设施,污水排入3级化粪池后,通过排污管道排至县红星水电站引水渠内,厨房操作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未经处理直排、食物残渣泔水清理不及时问题,饭庄外停放有就餐人员及环山公园游客车辆。 |
属实 |
查处整改情况:宁陕县环保局向该饭庄下达了《关于城关镇五郎关饭庄整改的函》,责令限期安装油水分离设施,限期将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宁陕县住建局向该饭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饭店厨房操作间进行封闭,及时妥善处理泔水,目前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到位。宁陕县委、县政府责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加大违停查处力度,纠正违停乱象。 |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