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宁政办发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3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979
  • 宁陕县财政局

    535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57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6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推进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28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1-20 15:00 成文日期: 2018-11-20 15: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140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11月9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推进会。为确保本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政务服务工作

1.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目录,涉及24家单位要将71项审核转报类、142项备案类和159项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府办、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公安局、教体局、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农水科技局、旅发委(文广局)、卫计局、统计局、档案局、气象局、消防大队负责

完成时限:12月20前

2.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期建设规划,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养老经办中心、自来水公司、电力局和公安局(出入境窗口)限期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解决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和就业服务中心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公安局、农水科技局、电力局、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养老经办中心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3.按照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目录,编制“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公布县、镇、村三级办理事项清单;收集整理各镇便民服务站2018年以来事项办理情况。

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镇、各窗口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外出考察学习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窗式”工作模式、并联审批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5.确保及时更新窗口办事指南和相关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严格执行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亮证上岗;规范窗口服务语言,微笑服务,杜绝不文明现象。

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健全办事群众隐私保护机制,设立国土窗口不动产办理、民政窗口离婚登记办事空间。

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国土局、民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1.研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主动查找差距,对标最优县区,找出落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扭转第三季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排名靠后的局面,确保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迎头赶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实现争先进位;专题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物价局)、农水科技局、经贸局、金融办、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电力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对全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对不按要求进驻大厅、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窗口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进行严肃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点名通报,限期整改,严格考核。

责任部门:县作风办、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宁陕县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责任部门:县编委办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负责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结合“放管服”改革,调研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审批流程,梳理影响办理实效因素,明确审批事项办理时间、环节,确保行政事项审批优化。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法制办)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窗口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做好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五霸”及非法阻工等工作,总结经验,推出典型案例,营造优良环境,保障各类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责任部门:由县公安局牵头,各镇配合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6.梳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报装情况,与企业加强联系,开展政策宣讲,为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以及市上开展的统计调查提供可选择的样本框,避免由于无报装企业,影响考核排名。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农水科技局、电力局配合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7.发挥快递和镇便民服务站作用,对于完成办理、未及时领取的相关企业证件,主动送件上门,压缩企业取件时间。

责任部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配合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8.做好营商环境考核相关企业民意调查,征求企业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

责任部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9.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将我县典型案例上报市营商办。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营商办)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0.研究企业获得信贷情况,对标全市最优标准,优化办理环节、时间、申请贷款所需要材料;发挥担保贷款的作用,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提高企业贷款总额中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后获得比例。

责任部门:县金融办牵头,县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负责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11.对8月27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第一次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

责任部门: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委政法委,县金融办、公安局、发改局(物价局)、住建局、国土局、农水科技局、经贸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电力局配合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督查考核。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宁陕县2018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县作风办、政府督查室要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责任单位,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严格考核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按照市对县考核排名进行赋分,对排名靠后、影响市对县考核的实行责任倒查。

2.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从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抓好政务服务工作,对企业倾心服务、真心支持,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3.树立创优精神各镇、各部门要积极践行“安康创优精神”,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把工作重心、主要精力和执行力向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聚焦,形成每项工作争先创优的氛围。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4.提高政务效率。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力度,重点督办重要会议确实事项完成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县政府决策部署。

5.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应进必进原则。除特殊规定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坚决杜绝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审批部门和办事群众之间的桥梁,代部门接收材料,审批权还在部门;是坚持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密或法规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上网办理的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应通过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和全程监管;三是坚持审批服务零体外循环原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许可事项在线上线下的唯一办理渠道,严禁部门开辟其他渠道自行审批。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