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平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27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1-16 17:08 | 成文日期: | 2018-11-16 17:08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18〕12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向平昌同志兼任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张力文同志任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小军同志兼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邹天平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职级待遇)。
免去蔡邦奎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鹏举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