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28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11-30 09:23 | 成文日期: | 2018-11-3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143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2011年制订的《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1〕7号)(以下简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更新并重新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实施。省上统征的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其征地补偿标准以新公布的标准为基础,结合各地实际,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各镇、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矛盾。要加强宣传和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三、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监察委、国土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农水科技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县国土局要加强对各地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指导,做好有关政策和技术问题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报批的建设用地要严格把关,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工作说明
按照要求,本次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及周边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征地的区域。含:城关镇关一社区、关二社区、老城村、华严村、朱家嘴村、汤坪村、鱼湾村、斜峪河村、狮子坝村、旱坝村,皇冠镇南京坪村,筒车湾镇许家城村,面积:218.21公顷。
统一年产值工作范围:在《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1:1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中土地用途区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区中的有条件建设区;基础设施等拟征地的区域。含:城关镇、筒车湾镇、梅子镇、太山庙镇、龙王镇、江口镇、广货街镇、皇冠镇、新场镇、四亩地镇部分,面积1231.27公顷。
征地统一年产值的测算范围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范围不重合。本次补偿标准是针对耕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其他地类可参照执行。《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宁陕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宁陕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附表1 宁陕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片编号 |
区片价格 (元/亩) |
地类 |
区片价格 |
范围描述 |
|
元/亩 |
万元/公顷 |
||||
610923001 |
59233 |
水田 |
68118 |
102.1770 |
城关镇:关一社区、关二社区 |
旱地 |
59233 |
88.8495 |
|||
610923002 |
56572 |
水田 |
65058 |
97.5870 |
城关镇:老城村、华严村、朱家嘴村 |
旱地 |
56572 |
84.8580 |
|||
610923003 |
45503 |
水田 |
52328 |
78.4920 |
城关镇:汤坪村、鱼湾村、斜峪河村、狮子坝村、旱坝村 皇冠镇:南京坪村 筒车湾镇:许家城村 |
旱地 |
45503 |
68.2545 |
|||
平均值 |
53315 |
/ |
53315 |
79.9725 |
/ |
注: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均值为该县全部区片的面积加权值。
附表2 宁陕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区域编号 |
年产值标准(元/亩) |
标准补偿倍数 |
地类 |
补偿标准 |
范围描述 |
|
(元/亩) |
万元/公顷 |
|||||
610923004 |
1483 |
26 |
水田 |
44342 |
66.5130 |
城关镇:八亩村、大茨沟村、贾营村、龙泉村、麻庄村、宁东国有林、青龙垭村、上坝河林场、瓦子沟村、西北林学院火池塘实验、旬阳坝村、月河村、寨沟村 筒车湾镇:海棠园村、龙王坪村、龙王潭村、七里村、上坝河林场、桅杆坝村、油坊坪村 |
旱地 |
38558 |
57.8370 |
||||
610923005 |
1375 |
26 |
水田 |
41113 |
61.6695 |
梅子镇:安坪村、南昌村、生凤村 太山庙镇:龙凤村、宁东国有林、双建村、太山村、油房村、长坪村 龙王镇:东沟村、河坪村、莲花村、棋盘村、上坝河林场、西沟村、永红村、中华村 |
旱地 |
35750 |
53.6250 |
||||
610923006 |
1320 |
26 |
水田 |
39468 |
59.2020 |
江口镇:高桥村、江河村、江镇村、冷水沟村、宁东国有林、沙坪村、新庄村、竹山沟村 金川镇:黄金村、老庄村、宁东国有林、小川村、兴隆村 广货街镇:北沟村、蒿沟村、和平村、宁东国有林、沙沟村、沙洛村、五台村、元潭村 |
旱地 |
34320 |
51.4800 |
||||
610923007 |
1207 |
26 |
水田 |
36089 |
54.1335 |
皇冠镇:朝阳社区、宁东国有林、宁西国有林、上坝河林场、双河村、兴隆村 四亩地镇:柴家关村、宁西国有林、四亩地村、泰山坝村、严家坪村 新场镇:花石村、宁西国有林、同心村、新场村 |
旱地 |
31382 |
47.0730 |
||||
平均值 |
1346 |
26 |
|
34996 |
52.4940 |
/ |
注: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平均值是所有区域补偿标准的平均值与所有区域标准补偿倍数平均值的乘积。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