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5-2020年))编制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gtzyj/2019-0035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1-03 20:49 | 成文日期: | 2019-01-03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筒车湾镇海棠园村行政辖区范围、城关镇、广货街镇、筒车湾镇、江口镇、皇冠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9年1月14日。
二、听证地点:宁陕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土地利用规划、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1、县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棠园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等。
4、城关镇、广货街镇、筒车湾镇、江口镇、皇冠镇政府提名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听证会代表由县法制办、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旅发委、林业局、农林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相关业务负责人、筒车湾镇相关部门领导及海棠园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有关部门组成。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向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由我局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2、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出,无正当理由迟到15分钟以上的作放弃听证处理。
5、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主。
6、报名地点: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海峰;联系电话:0915-6822676
特此公告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