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太山庙镇农村环境整治(太山村亮化及便民吊桥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 /2018-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2-06 16:29 | 成文日期: | 2018-12-06 16: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宁陕县太山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太山庙镇农村环境整治(太山村亮化及便民吊桥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太山庙镇农村环境整治(太山村亮化及便民吊桥维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8-ZB-2834/1
三、采购人名称: 宁陕县太山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
联系人:彭凡
联系方式: 1889179987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魏小旖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传真:029-8556681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宁陕县太山庙镇农村环境整治(太山村亮化及便民吊桥维修工程)
项目概况:宁陕县太山庙镇农村环境整治(太山村亮化及便民吊桥维修工程)
项目用途:市政建设用
采购预算:1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太阳能路灯的制造商;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6 09:00:00至2018-12-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7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27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498576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10206245703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