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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宁陕香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请示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32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2-06 09:11 成文日期: 2018-12-06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字〔2018〕76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宁陕县地处秦岭南麓,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7.4万人,

与西安﹑汉中、商洛毗邻。县境内山峦连绵,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县森林覆盖率达90.2%,境内最高海拔2299米,最低海拔540米,县城海拔780米。地形以山谷、坡地为主,土壤类型有黄棕壤、黄壤、红壤、赤红壤,土壤PH值在6.1—7.2之间。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20条,长安河贯穿县城,年降水量899.1毫米,水质纯净无污染。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十分适合香菇种植产业发展。

宁陕香菇种植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近年来,我县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把香菇种植作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制定了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实现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经济发展的目标。

由于宁陕香菇十分畅销,市场上不断出现假冒宁陕香菇的产品,致使宁陕香菇的市场形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为了保护宁陕香菇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宁陕香菇产业健康发展,助力贫困山区群众脱贫,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现申请将宁陕香菇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予以保护。

恳请批复为盼!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段登玮   联系电话:1370025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