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8-033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12-10 11:35 | 成文日期: | 2018-12-1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15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健康宁陕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5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把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重要民生实事,不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切实预防和减少先天性疾病,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全县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免费婚检率达90%以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免费婚检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与经费保障
(一)婚检实施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准备在我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
(二)定点婚检机构。宁陕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承担婚检对象的免费检查工作。县卫计局负责落实标准要求,并按要求上报市卫计局备案。
(三)免费项目和程序。免费婚检项目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执行,主要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9项。办理程序为:婚检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本县户籍人员,还需持本县《居住证》或工作单位证明)、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健康教育和优生指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婚检基本项目所需费用为260元/对,按1:9比例由市、县级财政分担。常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我县的非宁陕县户籍人员,转诊疑难病例的确诊检查等费用按照280元/人的标准,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婚检费用实行据实结算拨付,具体办法由县卫计局、财政局、民政局按照市相关政策标准另行制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其人员不得强制或诱导婚检对象增加检查项目,婚检对象自愿申请增加检查项目的,增加的费用由婚检对象自行承担。
三、相关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免费婚检工作,作为事关民生和宁陕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任务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免费婚检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协作配合。县卫计局、财政局、民政局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婚检工作。县卫计局负责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作用。民政局做好免费婚检重要性、免费婚检政策方面的宣传告知,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婚检,真正做到“先婚检再领证”,不断提高婚检率。
(三)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每年对免费婚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困难并解决问题,确保免费婚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免费婚检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动员全社会都来支持婚前医学检查,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支持免费婚检的良好氛围。
免费婚检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卫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制定下发。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抄送:市卫计局。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