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作者:物价局 来源: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8-12-26 11:40 【打印本页】

各经营者:

在2019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优化节日消费环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让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经营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者),不得利用非洲猪瘟疫情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借机哄抬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切实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三、各商场、超市、农贸等零售企业(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开展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四、旅游相关企业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五、酒店、餐饮企业要严格明码标价。各类餐(饮)品计价单位和价格必须醒目对位,并使用标准计量单位。严禁模糊标示、误导欺瞒、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六、客运站、出租车等交通服务行业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得随意涨价。


宁陕县物价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