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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34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2-24 11:51 成文日期: 2018-12-24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8〕22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治理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81224


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宁陕县人民政府 


     

总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二、矿产资源概况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

五、形势与要求

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第四章 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第五章  加强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 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附件一: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说明

附件二:《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表

附表1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3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宁陕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

附表9宁陕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宁陕县矿产资源开采开发区划表

附表11宁陕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宁陕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附表14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与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项目规划表

附表15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规划表

附表16宁陕县自然保护区名录

附表17宁陕县森林公园名录

附表18 宁陕县国家湿地公园名录

附表19 宁陕县海拔2600米以上名录

附件三:《    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附图

附图1 宁陕县矿产资源分布图﹙110万﹚

附图2 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10万﹚

附图3 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110万﹚

附图4 宁陕县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万﹚

附图5 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110万﹚

 

  

为了细化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的任务,全面部署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号)编制《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34号)、《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应符合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宁陕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规划》适用范围县行政管辖区内矿产资源及相关矿业活动,规划基期2015,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展望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宁陕县位于秦岭中段南麓,安康市西北部,东接柞水县、镇安县,南连石泉县、汉阴县、汉滨区,西邻佛坪县,北靠长安区、周至县,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县域南北长130多千米,东西宽110多千米,国土总面积3678平方千米,是安康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县,有林地33万公顷,有野生动物250余种,生态旅游资源尤为丰富。全县下辖11镇,总人口72589人,“十二五”未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25.03亿元,矿业及矿业后续加工产值为280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9.33%

宁陕县已形成比较完善合理的公路网络,210国道纵贯全境,乡村公路、林区公路四通八达。2007年,纵贯县境南北的西(安)汉(中)高速公路开通。全县电力供应充足,县域内程控电话、通讯、网络通讯等现代信息传送技术和设施俱全,通讯网络覆盖全县,信息交流联通全国。

二、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已上表矿区49处。上表矿种11种。分别为金、伴生银、铁、钼、铅、硫铁矿、水泥用石灰岩、白云岩、雄黄、滑石矿、水泥配料用粘土。其中钼、方解石、装饰石材为本县优势矿产。

 

专栏一  2015年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

序号

矿产名称

资源储量单位

保有资源量

1

金属千克

6746.28

2

伴生银

金属千克

180103

3

矿石千吨

3574

4

金属吨

393555

5

金属吨

1304

6

硫铁矿

万吨

364.95

7

水泥用石灰岩

万吨

33580

8

白云岩

82642

9

雄黄

29

10

滑石矿

万吨

1811

11

水泥配料用粘土

万吨

240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基础地质调查现状

2015年底,全县范围内完成了1100万区域重力测量和150万航磁测量;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及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120万区域自然重砂测量,120万航空遥感图像解译工作。全县涉及15万图幅共16幅,已经完成栗扎坪、旬阳坝、两河街等11个图幅区域地质调查及地球化学测量,大致查明了全县的地层单位及岩性、地层格架及展布、地质构造种类、性质、特征和主要矿产的分布。

(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截止2015年,全县共有探矿权49个,涉及勘查矿种为金、钼、铅锌、钒矿等,勘查总面 559.38 km2其中普查项目 19个,总面积为285.63km2,详查项目28个,总面积为 260.45 km2。勘探项目2个,总面积为13.3km2。全县的矿产勘查项目钼矿勘查项目12个,取得储量钼金属吨6.1万吨;铁矿项目5个,取得储量1162万吨;金矿项目11个,取得储量金金属1500千克;铅锌项目8个,取得储量金属量1400吨。全县累计勘查投入3.5亿元。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全县范围内已登记采矿权36处,其中省级发证8个,市级发证3个,县级发证25个。登记面积58.53平方公里。

截止到2015年底,矿山从业人员1000人,生产矿山6处,筹建、在建矿山2处,停产矿山40处。

矿山开采金属矿产的开采回采率一般在8085%,选矿回收率大于90%,非金属矿开采回采率一般为8592%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

宁陕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矿产资源开发给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传统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方式,给矿山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特别是在2000年前,各矿山基本处于“只开发、不治理”状态。为彻底改变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2014年宁陕县政府出台了《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采矿人开采矿产必须边开采边恢复,减少对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为增加《办法》执行力度,自2015年宁陕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督促采矿权人“边开采边恢复”。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好转。但多年来的矿产开发留下了众多而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很突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弃渣问题,地面塌陷、地裂缝、含水层破坏,崩塌、滑坡,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等。

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恢复矿山7个。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48.5公顷,土地复垦24.13公顷,通过对矿山修筑拦渣墙、排水渠、废渣回填覆土、植树绿化、场地平整、边坡修整,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五、形势与要求

我县钼、金、钨等勘查开发滞后,各类石材、建筑石料矿产规模小、产量低,开发利用程度低、对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加快转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公益性地质调查社会化服务亟待加强。  “十三五”期间,随着矿业经济发展的不断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将不断的优化,今后一段时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稳定公益性地质勘查投入。

(三)加强勘查技术的研发投入,攻深找盲,加大勘查投入,特别是老矿山资源接替的勘查投入,以优势资源为依托,解决生产实际中的难点、加强地质科技创新,重点突破,解决技术难题;

(四)抓住机遇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促进矿产勘查、开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增长、促稳定。发挥矿产资源优势,以优势资源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从我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利益的统一,紧紧围绕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瞄准我县经济社会宏观发展指标,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加强绿色勘查、节约集约利用、规范管理。紧密结合市情、矿情,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统筹考虑开源节流,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矿产资源探、采、选和加工技术水平,推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四)促进矿业协调发展,优化布局。调整矿业结构,合理确定产能,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培植矿业经济增长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全面深化改革,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完善管理体系,建立适应我县实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业经济运行机制。

(六)坚持资源惠民。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的规划目标

围绕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开展重点矿区金、钼、钨及多金属矿产源源勘查评价;完成全县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多目标地球化学测量。落实省规重点调查评价区1处、省、市重点勘查区2处,新发现重要矿产地2处,新增钼资源量4万吨,金5吨。预期到2020年,发现中型钼矿矿产地2个,中小型金矿矿产地2—3个,钨矿矿产地1个。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大宁陕县域方解石、饰面石材(花岗岩、大理岩)勘查开发和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矿产品加工向下游延伸,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有影响力的方解石和饰面石材产品供应基地。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矿山总数减少30%,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15%。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0%以上。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目标任务:落实省规一般治理区2个,县级重点治理项目1个。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50公顷,矿区损毁土地复垦面积25公顷。“三废”指标进一步达标。

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学开采、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水平;预计到2020年宁陕县建成绿色示范矿山1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6处。

 

专栏四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类别

   

2020

属性

矿产勘查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含15万地球化学测量) (km2)

800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铁(万吨)

1500

 

钼(万吨)

3.5

 

钨(万吨)

4

金(吨)

15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金矿石(万吨)

20

 

钼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钨矿石(万吨)

5

饰面花岗岩(万立方米)

4

方解石(万吨)

20

建筑石料(万吨)

300

砖瓦用页岩(万吨)

50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总数减少(%

3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占比(%

15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90

约束性

绿色矿山数量(个)

6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治理

恢复

面积

(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治理

/

50

土地

复垦

面积

(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关停砖瓦窑土地复垦

/

25

(二)2025年展望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高度开放有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矿业初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主要矿产品产量进一步增加,主要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与改善,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及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建立起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恢复治理普遍开展。

矿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有显著进展,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5年,通过政府的合理规划与调配、企业的相互兼并与收购,初步形成采、选、冶一体化、规模化、集团化的矿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科研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在抵抗市场风险方面不断加强。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种调控方向

重点勘查金、铁、钼、钨、优质方解石、饰面石材(花岗岩、大理岩)、白云石等矿种,以上矿种可优先配置探矿权,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勘查。限制勘查硫铁矿等矿产。

鼓励开采金、银、名贵饰面石材、冶镁白云岩、富硒富锶矿泉水等矿产,在符合开采准入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适度控制开采铁、铅、锌、钼水泥用灰岩,保护性开采钨。合理开采适应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建筑石料矿产。限制开采钒、硫铁矿等矿产。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

(二)矿产资源勘查区域调控方向

为了合理有序地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区矿产资源分布,空间上划分出限制、禁止勘查区:

1、限制勘查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国家公益林、秦岭地区海拔高程在1500—2600m之间的区域,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地质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因素诱导下可能发生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崩塌灾害地区划分为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内,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进行的重要矿产勘查并进行矿产资源储备的勘查项目,已设探矿权在勘查工作施工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区内主体保护功能的安全。

2、禁止勘查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及湿地公园、水源地、秦岭地区2600m以上高程范围以及秦岭主脊两侧1000米及主要支脉两侧500米内,重要的交通、水利、工业、市政和国防工程所划定的地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采矿的地区。禁止勘查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勘查区内严禁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勘查,除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进行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外,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禁止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的予以退出。

禁止勘查区内除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可进行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外,严禁设立其他矿种的探矿权。

(三)矿产资源开采区域调控方向

为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发挥规划空间管制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在空间上划分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

1、限制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区域划为限制开采区:城市规划区、秦岭地区海拔1500米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国家公益林、秦岭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点状开发的城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目前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

限制开采区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证,开展环评工作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关功能区安全和相关资源安全。限制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和相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2、禁止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及宁陕县实际情况,将以下区域设为禁止开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秦岭地区海拔2600米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国家一级公益林、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禁止露天采石,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开采砖瓦粘土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采矿权。禁止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区。对于退出或调整出的原采矿权与禁采区重叠区域应适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矿泉水等矿产的开发利用。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重点调查评价区与重点勘查区

依据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区块分布、所处大地构造位置地质成矿背景,面积范围、所涉矿种与所涉政策、法律、法规因素等,宁陕县勘查分区落实省规划一个重点矿产调查评价区为宁陕县江口-太山庙一带钨钼多金属矿重点调查评价(宁陕部分),落实省规划两个重点勘查区,分别是镇安西部-宁陕北部钨铅锌钼铜金银重点勘查区(宁陕部分)和宁陕县碾子坪-镇安县木王坪钼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宁陕部分)。

(二)重点矿区

矿产资源分布集中,查明资源储量丰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条件成熟,已具备一定的开采、加工规模且有进一步扩大规模条件的地区。

落实市规重点矿区1个,宁陕县广货街丰富东沟金钼矿重点矿区(ZC1)。

落实市规两个重点项目,分别是宁陕县丰富东沟金矿和宁陕金银沟金矿,县级设置一个重点项目为宁陕县付家沟金矿。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方向和措施

1、矿山规模结构的调整

2015年,我县均为小型矿山。目前正在建设两家中型矿山,到2020年通过兼并重组使小型非金属矿山矿山总数有所减少,按照区位分布和国家工程建设需要,设置建筑石料山不超过7家,逐步形成大、中、小矿协调发展,实现适度集中、布局优化、集约经营的目标。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到2020年,矿山总数量减小到35个,下降20%,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0%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新建矿山和已有矿山通过技改或整合,必须达到以下生产规模要求:

  

专栏九   重点矿种矿山规划最低开采规模

矿种

单位/年

新建矿山

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

铁﹙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3060

3-5

矿石万吨

10

2

钼﹙地下﹚

矿石万吨

300

10

铅、锌

矿石万吨

10

6

金﹙岩金﹚

矿石万吨

6

1.5

矿石万吨

20

3

硫铁矿

矿石万吨

20

5

石灰岩﹙水泥用﹚

矿石万吨

100

50

石英岩

矿石万吨

10

5

方解石

矿石万吨

10

5

饰面石材

万立方米/

1

 

建筑石料

万立方米

5

3.7

砖瓦用粘土

万吨/

8

 

3、调整矿产品结构

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提高矿产品深加工能力,进一步拉长矿产品加工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二)矿业转型升级

1、加强共伴生矿种的综合利用

在进行县域矿产勘查开发时,应查明共伴生矿产组合及资源储量,研究分析共伴生矿产采、选、冶技术条件,全面评价矿山资源潜在的综合价值,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利用;分析研究尾矿资源二次利用的可能性及工艺流程,综合回收有益组份。

2、加快矿业基地建设

推进宁陕县金钼产业基地建设。宁陕县丰富东沟金矿,年处理矿石能力9万吨,预期年产值0.6亿元;宁陕县金银沟金矿,年处理矿石能力9万吨,预期年产值0.5亿元的金矿。

促进方解石、饰面石材等非金属矿产集约勘查、开采和产品深加工,形成生产、加工、贸易一体化。

3、提高主要矿种的回采率、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

通过采用高效率、高回收率和安全的采矿方法,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选冶技术研究和改进技术设备等措施,使全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提高3—5个百分点,矿山企业综合效率提高5—10个百分点。规划期内金属矿山开采总回采率达80%,非金属矿达到85%,金属矿山选矿总回收率90%以上,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40%

4、加强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理和利用

矿山企业要制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气、废水的处理和利用方案,落实措施,严格执行。要制定“三率”治理的具体指标和奖、惩政策。新建矿山的“三废”治理要与矿山同设计、同施工、同投产,做到“三废”治理不欠帐。规划到2020年,矿山废渣利用率达到55%,到2025年,要达到60%以上。矿业废水的复用率达到55-65%


第四章 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截止到2015年,宁陕县共有砖瓦用页岩/露天开采采石企业10个,其中无砖瓦用页岩企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6个、建筑石料用灰岩3个,建筑石料用大理岩6个1个,全部为小型矿山。

规划期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和《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文件要求。

预计到2020年,宁陕县境内县级发证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全部关闭,砖瓦用页岩矿山总数不超过20个。露天开山采石矿山总数不超过7个,并达到相应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预计到2020年,宁陕县建筑石料年开采总量控制在300万吨,砖瓦用页岩开采总量控制在50万立方米。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对已有矿业权设置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的予以保留,布局不合理的按开采规划区块进行调整。对相邻较近的矿权进行整合,扩大生产能力。对周边较密集的矿山企业进行股份改造、兼并,优化组合,设置集中开采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

按照开采布局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县域内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为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矿备选开采区。

(一)允许开采区

将县域内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砂石粘土预估资源储量较大,开发利用条件好,生态环境承载力较强,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相对易于实施的地区划分为砂石粘土允许开采区。宁陕县境内目前随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对石料的需求,逐步设入新的采石矿山,因此本《规划》不划分允许开采区。可随着基础、重点建设项目沿线适度布置区块。

(二)集中开采区

将县域内允许开采区以内,矿山分布较为集中,资源储量丰富,交通条件有利,市场需要较大、开发利用条件好,便于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可持续性及集中实施,具操作性、统一性的地区划分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内的矿权按照规定矿种优先投放,对矿权设置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三)建设项目临时用矿备选开采区

根据国家及地方在宁陕县境内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需要大量的建筑石料的实际,将本次拟设的8个建筑石灰岩矿中的3个采矿权做为建设项目临时用矿备选开采区块。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省、市矿产资源规划。

(二)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资源储量相配套,新建建筑石料/粘土应达到最低开采规模。

(四)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环保政策的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发证。

(五)凡新设立采矿权的,其矿区范围内的地质勘查程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小型矿床必须达到详查或详查以上程度(特殊情况除外)。一个矿体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主体。


第五章  加强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求

按照生态矿业建设要求,对全县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准入,积极推进和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等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边生产边治理制度,加强矿山开采和选矿过程中的废污水处理、废石尾矿长期堆放的环境污染治理,实现同步恢复治理,基本不欠新账。

(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现有矿山都要比照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编制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筹措专项资金,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加强对境内所有矿山、选矿厂、矿石(矿产品)加工厂及相应的以矿物原料为基础的新型材料产业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废渣、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对现有矿山要分步限期治理,经治理仍达不到环境保护指标要求的企业应予以关闭。

(三)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申报闭坑的矿山要有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专题报告,并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矿登记管理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评估,达标后方可办理闭坑手续。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落实市规一般治理区2个,分别为陕西省宁陕县广货街沙沟-新铺一带铁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宁陕-石泉梅子乡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2、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根据宁陕县现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十二五”期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按照陕西省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分区,将宁陕县潼鑫矿区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铺钼矿区作为重点治理矿区及重点治理项目工程。

2015-2020年,规划期内实施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共8个,恢复治理面积共50公顷。土地复垦25公顷。

通过重点工程的实施,是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100%以上,使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人与自然相和谐。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建立矿山企业承担责任、政府有效管理、环境有效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新机制。

(一)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

宁陕县政府对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总负责,负责主持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规划,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

矿山企业是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责任。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矿山责任主体,并全部纳入诚信监管,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和抽检的主要内容,强化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对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限期禁采限采,及时消除影响;对拒不履行治理恢复任务的,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情节严重的,纳入严重违法名单,在国有土地出让和矿业权申请审批中依法予以禁入。

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责任主体为县政府;生产矿山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

(二)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规划实施过程中,强力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及土地复垦履约金制度的落地。

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专项基金用于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等方面。矿山企业的基金提取、使用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执行情况需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三)积极推进矿区土地复垦

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新建(改、扩建)矿山项目没有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严格实施土地复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破坏土地面积、降低破坏程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努力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将矿区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度公示内容。规划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含小砖窑)废弃土地复垦率应达到35%,到2025年达到40%,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山土地复垦率应达到100%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

2016—2018年,以县或矿区为单元,建立13个矿山地质环境专业监测示范区。2020年实现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全覆盖,基本形成区域遥感解译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调查监测体系,实现在线即时监控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灾害动态数据库系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

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的激励政策。到2020年,全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0%,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做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和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积极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绿色矿业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规划和具体措施,统筹发展,积极推进。

2、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按照矿产资源的地域分布,选择一个大型矿山企业进行试点,努力探索出一条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整体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3、政府主导,矿山主体。强化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鼓励、倡导和引导作用。要始终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的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责任和义务,保证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4、完善标准,严格准入。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地域、分规模、分类型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制定准入条件,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

5、政策引导,配套激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关键在于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要建立绿色矿山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大向绿色矿山企业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三)实施和管理

1、科学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制定出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领导小组,发动各个矿区,让“绿色”深入人心,让矿山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矿山。

2、加大科技投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倡导职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全面提高科技水平,提高效益,让科技为绿色矿山服务。

3、推动数字化矿山建设。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支撑,以基本建设为依托,以绿色矿山为目标,快速推进数字化、信息化矿山建设。

4、制定和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条件和标准。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资源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 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一)总体策略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制定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建设绿色矿山标杆企业,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条件,整体推进,逐步完善,争取2020年把宁陕县广货街-丰富东沟金钼矿区中打造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二)组织方式

强化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鼓励、倡导和引导作用。始终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的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责任和义务,保证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力争1-3年时间完成一个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证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力推进,以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为主导,各镇政府、各矿山企业参与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职规划与管理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制定建设的规划、实施与评价体系建设,控制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建设周期、资金落实。并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2、资金保障

县政府积极支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产企业设立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对绿色和谐矿山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按时实施。

3、制度保障

加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日常管理,形成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着力构件促进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研究并解决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制度、规定,保证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4、科技保障

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学开采、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提高科创新水平;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重视成果转化,鼓励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为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七章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1、市级拟设探矿权

规划期内,落实市规划拟设探矿权7个,面积共128.87平方千米,设置类型都为空白区新设,设置矿种主要为金、钼、铜、矿泉水。

2、县级拟设探矿权

规划期内,宁陕县拟设2个探矿权,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面计57.76平方千米,设置矿种为金、铜、矿泉水。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一)落实市规划的采矿权设置区划

截止到2015年,全县已登记省、市发证的采矿权11处,采矿权面积43.346平方千米,涉及金矿1处、钼矿3处、铁矿3处、钒矿1处、滑石矿1处、饰面用花岗岩1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

落实市规划采矿权空白区新设、调整、探转采矿权23处,面积84.825平方千米,其中探矿权转采矿权19处,采矿权调整3处,整合1处。

(二)县级发证矿产的采矿权设置区划

截止到2015年,全县已登记县级发证的采矿权25处,采矿权面积12.257平方公里,主主要涉及矿种为石英石矿11处,方解石矿5处、花岗岩5处、饰面花岗岩1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石灰岩1处、饰面用石料1处。

县规划空白区新设13处,涉及矿种为金矿1处、建筑石料用灰岩9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砖瓦用页岩2处,拟登记面积12.3225平方千米。

涉及采石类的开采规划区块,遵循减一增一的原则,在不突破总量为7家采石企业指标的前提下进行投放。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

强化事前审查,严格执行准入条件。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大力发展和推广绿色勘查新技术,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强化勘查项目事前审查备案,加强勘查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管理。坚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引领地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折股参与地质找矿风险投资,分享找矿成果收益。在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接替资源勘查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优先安排成矿地质条件有利的资源危机矿山勘查工作。通过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及生产矿山地质资料综合研究,发现并查明新的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争取、引导、协调各类资金投入地质找矿勘查工作,建立科技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机制。加强地质找矿理论研究、勘查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

健全勘查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对于重叠矿权,秉呈设置时间顺序优先原则,合理解决重叠区域分割。禁止勘查区内严禁进行任何地质勘查工作,对于占压禁勘区的探矿权,经调查该实,在保障探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求其有序调整和退出。

(二)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严格审查采矿权人矿山开采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环境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否齐全,是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机构和人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是否提取。开采矿泉水应符合水资源管理有关要求,保护地下水和水环境。

健全开发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和市场建设,探索建立矿业权有序退出机制,探索政府回购矿业权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督检查体系,开展动态巡查,加大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矿产开采在时序上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在有条件的开采区内,矿业权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按照“空间划开、时序错开、急需先上、保大限小、综合利用、合理避让”的原则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加强主体功能规划的限制开发区管理。适度发展优势资源开发和深加工等产业,开发矿产资源应控制空间范围和规模,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不得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对占压禁采区区域的采矿权经调查该实,在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求其有序调整和退出。重大工程临时所需开采石料,需按准入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结束按规定及时关闭。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的手段,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审批制度。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一)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规划》是县政府用于管理和指导全县矿业活动的准则和目标。全县各有关部门、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都要熟悉本规划的相关内容。要广泛宣传规划的目的、意义及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形成社会共识,为规划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

县国土资源局是实施本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各矿业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三)制定并实行项目会审制度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年度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要以抓规划的实施为契机,严格审查勘查、采矿单位的资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和发证,不批准用地。

(四)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

定期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公布社会。未按本规划要求编制与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部门,不得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不准出让探矿权与采矿权。

二、 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

制定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储量管理、地质环境管理、探矿权及采矿权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行政管理和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水平。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动态巡查制度,对非法勘查采矿、浪费破坏资源、越权审批采矿权、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非法经营矿产品等行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 加强矿山监督管理,建立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

对矿山环境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矿业活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或诱发的地质灾害,应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治理,并按有关规定,从严监管。建立健全矿山开发中破坏环境行为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并重的约束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对逾期不达标或后果严重者,经分别视情况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或实行限采、停采直至关闭,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先进的适用技术是提高我县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战略举措。

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技进步为先导的矿业发展方针,把宁陕县矿业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矿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更新,加强矿业高科技研究推广与应用,大幅度提高矿产品的科技含量。

五、 优化投资环境,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新机制

大力推进对外开放,加强基础建设,改善交通条件,推进体制创新,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开放本县矿权市场,吸引省内外投资者、尤其是大企业集团来宁陕县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取消限制私营企业市场准入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大力发展非公有矿业经济。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费和省内地质勘查资金,开展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提高国土资源调查程度,提供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充分应用省、市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规划鼓励的铅锌金矿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鼓励矿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用以探寻接替资源。

六、 科学管理,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覆盖全省的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与矿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协调和衔接;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范围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客观地掌握省内外、国内外矿产品市场动态及科技信息,开展矿产可供性及相应政策措施研究。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任务、依据和期限

宁陕县位于秦岭中段南麓,成矿地质条件优越,是安康市乃至陕西省多金属成矿的重要地段,矿产资源近年来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矿业经济在宁陕县国民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对宁陕县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增后劲启到一定保障作用。“十二五” 期间宁陕县做为“南水北调”工程上游水源涵养地以及地处秦岭腹地,坚持发展“绿色宁陕”理念,发挥生态优势,提升生态功能,发展生态经济,增强宁陕县宜居环境及旅游新优势,打造“西安后花园”,县域内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十三五”期间仍是宁陕县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时期。因此,宁陕县更加注重矿业经济发展的系统性与环境友好的协调性,着眼长远,超前谋划。

宁陕县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号)文精神要求,结合宁陕县的具体情况编制了《陕西省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宁陕县境内的矿业权管理和总量调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改善资源的利用方式,对我县矿业市场的转型升级和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总要意义。《规划》是对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宁陕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是对本县审批发证矿种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统筹部署,是对规划期县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部署安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6]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等相关文件,《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

《规划》适用宁陕县所辖的12个镇,辖区内所有矿种。《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等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基本要求,从我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利益的统一,紧紧围绕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瞄准我县经济社会宏观发展指标,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勘查、集约开发、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范管理。紧密结合市情、矿情,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依靠科技进步,有序开发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是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和规划要求,细化和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

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政策,增强生态环保自觉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治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遏制以资源扩张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开发,确保生态安全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为重点的原则。

2、坚持资源惠民政策,切实服务和改善民生原则

合理配置资源,理顺各方关系,促进区域发展,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促进矿产开发和地方良性互动,开矿一处,造福一方。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原则

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及其资源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发展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区域发展要求适应的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充分发挥矿业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构筑与省市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坚持资源节约利用原则

合理确定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科学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指导探矿、采矿权的合理设置,严格矿业权准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防止浪费和破坏资源,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5、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制相结合

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将市场配制资源的基础作用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基本思路

充分收集宁陕县矿产资源资料,调查矿产资源分布、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把握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开山采石专项整治”、“三保三治”、“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要求,明确“十三五”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工作方向。进一步加强宁陕县境内的矿业权管理,改善资源的利用方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构建“循环发展、绿色发展”的新型绿色矿业,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宁陕县虽然开展了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但对全县矿产资源调查研究程度较低,资源分布特征不明确,对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现状了解不足。

2.分解上级规划的中有关本县行政区内矿产资源的目标任务,落实勘查、开发利用布局,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区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划;

3.根据相关文件和县内矿产资源情况,科学制定规划的目标与指标,着力强化宏观管理,优化勘查开采布局,合理划分勘查开采分区,统筹协调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

4.对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开发进行合理布局,明确开采总量、开采规模及准入条件。

5.对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矿业发展提出发展思路;

6.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大项目;

7.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导向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三、《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编制过程

(一)组织领导

2015年10月,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号文精神要求,及时安排开展《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工作。为了全面落实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田鑫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发改局、 县环保局、农水科技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文广旅游局等8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照片1-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继军兼任,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照片1《规划》领导小组

照片2 《规划》领导小组

 

(二)编制过程

编制小组依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为了使规划工作有序进行,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制订了《陕西省宁陕县矿产资源规划工作方案》。收集和整理了近年矿业方面以及与矿业有关的各类报表,收集了规划附图的地理底图和地质底图,为规划的编写做好资料和理论的准备,

为了保证规划编制的质量,采取竞标方式,聘请了专业技术单位陕西天地矿业有限公司参与规划编制。

2015年10-20165月,编制单位陕西天地矿业有限公司、按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首先列出了资料收集清单,由县国土局出具函件并在县国土局人员的多方配合下,先后搜集了该县县探矿权信息、2014年度矿业权年检报告、《安康市宁陕县矿业权设置方案》、《宁陕县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及宁陕县发改局、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农林科技局、文广旅游局、经贸局、城建局的规划资料及对矿业活动的准入条件。在分析、研究、核实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遵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20162月汇编的参阅资料要求,编制《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初稿﹚》,20163月报送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分别征求了该县县发改局、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农林科技局、文广局、经贸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编制单位对初稿进行了修改。

2016年3-20175月,随着《宁陕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关于印发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陕环发〔20164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6]5号)、《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继出台,编制单位对规划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2017年418日,根据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所举行的《安康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所反馈的宁陕县区域范围的重点项目规划要求等进行了细化及落实。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宁陕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91日在网上发布听证公告(照片3-照片6),公示期30日,2017 10 17日 上午9:00 ,宁陕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了《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宁陕县国土局通过电话邀请的方式邀请了县人民政府、发改局、农林科技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交通局、交通局、招商局、经贸局、文广局等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代表等15人参加了听证会,部分矿山企业通过申请的方式参与了本次听证会。听证会召开后,编制单位对会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依据宁国土资字[2017]314号文件上报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审查(见照片7)。

照片3听证会通知

照片4听证会通知

照片5会议纪要


照片6听证会签到表

照片7上级报批文件

四、《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与确认过程

1.矿产资源储量来源与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和县国土资源局矿业权基础储量统计表(截止2015年底),与上级规划对比,资料来源真实可靠。

2.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和探矿权设置现状资料来源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资料来源真实可靠。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采矿权设置资料来源于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矿业权年检,矿山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情况来源于国土资源局,资料来源真实可靠。

4.矿业经济资料来源于2015年宁陕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经征求县发改局意见,资料来源真实可靠。

5.《规划》中的水源地资料来源于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湿地名录来自《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经征求县水利局意见,资料来源可靠。

7.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表引用《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年)》。

8.《规划》中的重大项目来源于《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资料来源可靠。

9.《规划》中有关行政区划来自于宁陕县人民政府最新版的宁陕县行政区划图,数据来源可靠。

10.《规划》的地理底图采用《安康市宁陕县矿业权设置方案》中的图件,坐标系统为1980西安坐标系,6度带投影,中央经线111°。主要交通位置,参照宁陕县交通规划图进行比对,基本可靠。

      五、《规划》目标、主要内容、指标及确定依据

(一)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县域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现状,规划期内的总目标是: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适度开发县域内的钼矿、金矿、铁矿等资源,扩大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的开发规模,促使矿山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向深加工及综合循环利用方向发展,全面提高矿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2020年规划目标

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建立公益性地质勘查与商业性勘查并行的机制。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在我县境内开展公益性基础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划定新区引进地勘单位在我县境内开展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补助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地方财政补助地质勘查项目等;吸引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在我县境内开展成矿地质条件、找矿潜力分析、矿床成因等方面的地质科研工作。继续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重点放在有色金属和建材等非金属矿产上。扶持矿山企业开展矿山的探边摸底工作和周边探矿工作,为企业作好5—10年的资源准备。(5-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表5-1

专栏四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类别

   

2020

属性

矿产勘查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含15万地球化学测量) (km2)

800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铁(万吨)

1500

 

钼(万吨)

3.5

 

钨(万吨)

4

金(吨)

15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金矿石(万吨)

20

 

钼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钨矿石(万吨)

5

饰面花岗岩(万立方米)

4

建筑石料(万吨)

300

砖瓦用页岩(万吨)

50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总数减少(%

3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占比(%

15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90

约束性

绿色矿山数量(个)

6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治理

恢复

面积

(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治理

约束性

历史遗留矿山、开山采石专项治理

/

50

土地

复垦

面积

(公顷)

新建和生产矿山

全面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关停砖瓦窑土地复垦

/

25

 

A、完成穆王坪幅、火池塘幅等215万区域地质调查、水系沉积物测量、地面高精度测法测量工作,面积800平方公里,预计时间2016-2020年。

B、规划期内加强陕西省宁陕县江口太山庙一带钨钼多金属矿重点调查评价区(宁陕县)中涉及宁陕县域内的地质勘查工作新进展(表5-2)。通过项目的实施,新发现重要矿产地1处,预获钨金属量5-10吨。

重点调查评价宁陕部分一览表表5-2

序号

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预期主要成果

备注

1

宁陕县江口太山庙一带钨钼多金属矿重点调查评价区(宁陕县)

 

2016-2020

1:2.5万沟系土壤测量、1:1 万地质草测、1:5 万地化剖面、1:2 万地化剖面、槽探、钻探、综合研究及潜力评价

大中型矿产地1个;WO3万吨5-10

推荐国家级重点项目

C、落实好镇安西部-宁陕北部钨铅锌钼铜金银重点勘查区(宁陕县)、宁陕县碾子坪-镇安县木王坪钼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宁陕县)重点勘查区2个(表5-3),涉及矿种金、钼、钨、铅、锌、铜多金属金等,提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2-3处。

重点勘查区一览表表5-3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1

KZ1

镇安西部-宁陕北部钨铅锌钼铜金银重点勘查区(国家级)(宁陕部分)

宁陕县

重点勘查区

2

KZ2

宁陕县碾子坪-镇安县木王坪钼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宁陕部分)

宁陕县

重点勘查区

 

D、重点矿区1个,落实市规划重点矿区1个,主要涉及金、钼,为宁陕县广货街-丰富东沟金钼矿重点开采区。预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开采金金属量5吨,远景资源量达到10吨以上。

E、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查明县内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危害,分析评价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提出具体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对策措施,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在其础上提出保护、治理规划,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矿山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控制,“三废”治理率达到国家标准,矿山生态环境初步改善。

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对露采矿区、选厂尾砂、企业“三废”进行重点治理。因矿业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面积达50公顷,土地复垦面积达25公顷。

F、绿色矿山建设及规划目标

宁陕县被誉为“秦岭绿宝、绿色基因库”,积极构建支撑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学开采、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水平;将事关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全局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及污染综合治理等技术,优先列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计划,优先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创新平台建设。规划期内力争1—3年完成绿色矿山6个。实现矿业生态文明建设明显进步。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大宁陕县域方解石、饰面石材(花岗岩、大理岩)勘查开发和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矿产品加工向下游延伸,力争在全省仍至全国形成有影响力的方解石和饰面石材产品供应基地。

2、远期2025年规划目标

①矿业经济稳步发展,矿业产值进一步增长,对宁陕县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钼矿开发项目力争建成国内第二个“金堆城”,扩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在国内市场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钼产业集群。

②矿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逐步压缩、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小型矿产开发企业,建成一批大、中型矿产开发企业,矿业经济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加工矿产品系列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③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的运行机制更加完善。矿业管理的科技含量有明显提高,管理方式明显完善,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矿业权市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④正常生产矿山及依法关闭矿山到达绿色矿山要求。

(二)主要内容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文本分为总则、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第四章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资源开发管理、第五章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第六章积极发展绿色矿业、第七章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第八章规划实施管理九个部分。全文约2.09万字,附表20个,附图5张。

《规划》在分析了我县矿产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形势的基础上,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1.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宁陕县大地构造位置位于秦岭造山带之东秦岭,处于华北板块与扬子板块所夹持的秦岭微板块,北接商丹缝合带,南部为勉县-略阳缝合带。区内蕴藏丰富的矿产资源,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已发现矿点以上规模的矿产地65处。上表储量矿种6种。为金、铁、钼、铅、硫铁矿、石灰岩。

而其中尤以钼矿、滑石矿为优势矿产,位居安康市乃至全省的前列。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设置矿山企业36个,其中上表矿区铁矿3处、钼矿3处、钒矿1处、金矿1处、石英石矿11处,方解石矿6处,饰面用花岗岩2处,饰面用大理石1处,滑石矿1处、建筑用花岗岩7家。

其中采选及深加工企业5个,从事矿业生产采选、加工、管理等人员超过1000人。全县矿业实现产值2800万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9.1%,为全县五大产业之一。


铁矿:主要分布于宁陕县皇冠镇的菜子坪―草坪梁、广货街镇的沙沟―沙络帐地带,现已发现矿点17处,铁矿种类主要为磁铁矿及褐铁矿。主要分布于上泥盆统刘岭组地层中,为热液型磁铁矿,如沙沟铁矿、沙洛铁矿等。其中沙络帐地段勘查工作程度较高(于1970年以后相继开展过普查及局部地段的详查工作),其矿石矿物为磁铁矿及赤铁矿,现已得到开发利用。县境内初步查明铁矿石量资源储量1162.45万吨,远景资源储量大于1500万吨。

钒矿:宁陕县钒矿床地处秦岭造山带南秦岭风县一镇安褶皱柬,在该区域已经发现多个钒矿床,显示出巨大的找矿潜力,钒矿体主要分布在下寒武统水沟口组中,含矿围岩主要为炭质板岩。矿石类型主要为炭质板岩型。矿床(点)分布于宁陕县旬阳坝大茨沟、江口镇冷水沟一带,已勘查评价钒矿(点)2处,主要为宁陕县冷水沟钒金铅锌多金属矿,估算V2O5资源量9.5万吨,远景资源储量超过20万吨。

钼矿:钼矿为宁陕县特色矿种,主要是该矿种形成为南秦岭多金属成矿带上,并且发生了一期重要的钼矿化事件,同时也是秦岭金钼钨、铜等内生金属矿大规模成矿的主要时期。中宁陕钼矿主要分布于江口镇的大竹山沟、旬阳坝镇的月河坪、腰竹沟、深潭沟地带,已查明小―中型矿床2处,矿点3处,其中钼矿勘查项目12个,已达到详查程度7个,登记面积115平方千米,获得资源储量钼金属量为6.1万吨;

已发现的钼矿床,矿(化)点大多位于宁陕花岗岩体的边部及岩体与围岩的接触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找矿前景良好。已开展的矿区资源储量评价及外围的成矿远景预测表明,该地区可能成为以钼为主的有色金属矿产的重要聚集区,若矿产勘查工作持续跟进,会将成为陕西省第二个“金堆城”钼矿田。

金矿:中生代强烈的构造和岩浆事件在秦岭地区形成了巨量的花岗岩岩体。其中早中生代的花岗岩岩体大多以复式大岩体/基为主,晚中生代的花岗岩体以小岩体为主,并伴随大规模的钼、金、铅锌成矿作用。金矿主要分布于宁陕县丰富东沟、皇冠镇正河,金川镇黄金沟、广货街镇平沟等。以往发现的金矿主要产于泥盆系碎屑岩中,如冷水沟金矿、黄金美金矿等;近年来在大岩体内部也陆续发现多处,如宁陕江口金矿。其成因与晚期岩浆热液有关。已发现金矿床,金矿点3处,已估算金资源量(333+33411.5吨,远景资源量可达20吨以上。

白云岩:主要分布于宁陕县旬阳坝镇的平河梁―东坪沟一带,已发现并评价大中型以上规模的白云岩矿床2处,矿点2处,查明白云岩资源量246353万吨。

水泥灰岩:分布于宁陕县城关镇的贾营旱坝,产出地层为中泥盆统的大枫沟组,已查明水泥灰岩矿石资源量3357万吨。

滑石矿:主要分布于宁陕县旬阳坝镇 ―东坪沟地带,产于上奥陶统上段的变质片岩地层中,探(查)明滑石矿石资源储量181万吨,已达中型规模。该矿矿石组份单一,有害组份含量低,质量优,该矿正在被开发利用。

方解石:已估算资源量658万吨,远景资源量可达1000万吨。

饰面石材:已估算资源量500万吨,远景资源量可达800万吨。

2.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区域、矿产调查评价勘查规划分区。根据我县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成矿地质条件,基础地质成果、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以及矿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不影响区域主体功能的前提下,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要求,对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做出西部、中部、东部三个区域布局。

西部地区主要指宁陕县境内西(安)―汉(中)高速公路沿线及其以西地域,面积约占宁陕县域面积的18%。该地区毗邻高速公路,区内地形陡峭,沟壑纵横,且大多处于秦岭梁景区及天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分布区,地表植被葱笼,灌(乔)木丛生,属地质环境敏感的区域,也是宁陕县境内主要的水源涵养区之一。

为此,该区域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在不影响区域主体功能、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地安全以及秦岭生态自然保护条例的前提下,开展以花岗岩、大理石饰面石材等为主的资源勘查评价及产业基地的建设,促进资源的勘查及集约化加工利用。

中部地区:该区主要指宁陕县境内西(安)-汉(中)高速公路与G210国道之间的、呈北东――南西向分布的带状地域。该地域约占宁陕县域面积的55%。北部为秦岭山地度假风景区,南部为宁陕县城,区内交通较为方便。宁陕县城关镇、广货街镇属该县域政治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之一。该区内已发现铅锌矿点、金矿点及水泥灰岩、白云岩、饰面石材(大理岩、花岗岩)等5处。因此,该区可作为金、铅锌、水泥灰岩、白云岩、饰面石材(大理岩、花岗岩)勘查开发及加工一体化产业开发区。

东部地区:G210国道在宁陕县境内的沿线及其以东地区。该区域面积约占宁陕县域面积的27%。该地区处于北东――南西向展布的金堆城――胭脂坝构造岩浆成矿带的南部,该区域成矿地质条件良好,主要出露花岗岩体及闪长岩体,具有金、钼、钨、铅锌等多金属成矿有利地段,属秦岭成矿带北缘的钼、钨成矿远景区,共设立两个重点勘查区,一个重点调查评价区,一个重点开采区。

宁陕县勘查分区划分为一个重点矿产调查评价区,两个重点勘查区,根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宁陕县具体情况,界定了限制勘查区、禁止勘查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的区域。

《规划》在落实省规的1个重点调查评价区(宁陕县江口太山庙一带钨钼多金属矿重点调查评价区(宁陕县))、划定了2个重点勘查区(镇安西部-宁陕北部钨铅锌钼铜金银重点勘查区(国家级)(宁陕部分)(KZ1);宁陕县碾子坪-镇安县木王坪钼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宁陕部分)(KZ2));

制定了11个禁止开采的相关管理措施,落实了省规、市规共计10个禁止勘查开采区,宁陕县文广旅游局设置区域做为禁止开采区,11个禁止开采区分别为:

①陕西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办发[2008]5号)

②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陕政函[2006] 188号)、

③陕西平河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办发[2013]48号、陕政函〔200838号)、

④宁陕县境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安政发[2015]11号)

⑤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发(1988] 30号)

⑥宁东森林公园(陕林发〔2005264号)

⑦陕西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林场许准〔2006945号)

⑧宁陕旬河源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林湿发〔2009297号)

⑨安康旬河湿地(陕政发〔200834号)

⑩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陕政函〔200141号)

eq \o\ac(,11)11西汉高速、210国道可视范围内(旅游项目集中区);池河流域(古子午道申遗保护区)太山庙胭脂坝沿线、县城-筒车湾引线、筒车湾镇全境;天华山涵盖区域新场镇、四亩地镇北部、皇冠镇全境;广货街镇蒿沟,曼沟,苦竹沟,大堰沟上游;江口镇江河上游、冷水和上游;梅子镇-筒车湾镇(引汉济渭库区旅游规划区);城关镇栗柞、悠然山,上坝河-平河梁、旬阳坝(秦岭中央核心区)以上涉及旅游区(宁文广旅函[2017]17号)。

划分了1个重点矿区,为宁陕县广货街-丰富东沟金钼矿重点开采区(ZC1)。

计划到2020年,对全县共36家矿山中的10家砂石料矿进行兼并重组,只保留7家砂石料矿山,矿山总数减少30%,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逐步形成大、中、小矿协调发展,实现适度集中、布局优化、集约经营的目标。规定了各类重点矿种矿山规划最低开采规模。

3.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主要对宁陕县目前设置的石料矿企业和砖瓦粘土厂的现状说明:目前全县共有石料矿山5家(表5-4),只有3家在生产、半生产阶段,其平均年产能3-6万吨。砖瓦用粘土企业在宁陕县内目前没有。


 

宁陕县主要建筑用石料矿山表    5-4

序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主矿种名称

占用登记资源储量

生产

规模

登记区面积(平方公里)

1

宁陕县天福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城关镇西岩沟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41.91万吨

小型

0.166

2

宁陕县天福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城关镇西沟峰堡寨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107.3万吨

小型

0.794

3

宁陕东洋石业有限公司

汤坪镇青龙村白杨湾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231.77万吨

小型

0.399

4

 

宁陕县瑞祺矿业有限公司

磨子沟黑色花岗岩

建筑用花岗岩

81万吨

小型

1.998

5

 

陕西维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川镇小竹山沟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

46.9万立方米

小型

0.999

① 砂石粘土开采总量调控

宁陕县地域宽广,人居分散,贫困人品比例高,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量大,交通设施相对滞后,目前及今后一般时间内将陆续开工建设石泉-宁陕高速公路,国道345改线建设、丹凤-宁陕高速公路、宁陕县江口-京昆高速引线建设、县乡公路改造及移民搬迁工程建设,需要大量建筑石料,砖瓦粘土等建筑材料。依据宁陕县石料矿及页岩资源分布特征,为满足县域内国家基础工程建设需要、当地基础建设,尤其移民搬迁及群众居住等迫切需要,为此本轮规划中新设置建筑石料矿山10处,其中9个为建筑用石灰岩,1个为建筑用花岗岩;设置类型均为空白区新设;新设立2家砖瓦用页岩矿山,设置类型均为空白区新设。规划期内共保留7家建筑石料矿山及2家砖瓦粘土矿山。

A、砖瓦页岩

宁陕县目前尚未设置砖瓦用页岩矿业权。在满足当地工程建设以及移民搬迁总量需求的前提下,本规划期宁陕县设立2家砖瓦用页岩矿山,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区,以上两个拟设采矿权分别初步查明砖瓦用页岩矿资源量为150万吨和430万吨,可分别满足年生产能力8万吨/年的多孔(空心)粘土砖厂10年以上的服务年限的需要量。预计2020年以后全县砖瓦用页岩开采总需求总量可能达到50万吨,建议在其后的规划中需安排对该矿产的勘查工作。

B、砂石

发证的5家采石矿山均为建筑用花岗岩,随着宁陕县十三规划重点交通项目的实施(如筒大路、龙王北沟公路路基工程和宁石二级路),区内需要大量的建筑用砂石,建筑用砂石未该类项目的提供原材料的保障作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宁陕县建筑用石料矿矿山到2020年保留7家,从而扭转宁陕县采石矿山小、散、乱的格局。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宁陕县采石企业原则上是退出一家,才能新设立一家,对建筑石料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为新设矿山矿石量为10万吨/年,折合为4-5万立方米/年,整合改扩建矿山为3.7万立方米/年。新设矿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在保证采石矿山生产规模不降低,矿山总数不突破的情况下有序投放。在本规划期未,全县建筑用石料矿山总数控制为7家;到2020年度全县建筑用石料开采总量控制在300万吨以内。

C、其它非金属开采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措施

宁陕县现有小型非金属矿山22家(表5-5),其中、石英石矿11处,方解石矿6处,饰面用花岗岩3处,饰面用大理石1处、滑石矿1处、矿点多面广,开采规模小,生产能力不均衡、布局不合理。本规划期将加快采矿权的资源整合步伐,逐步取消小型矿山落后生产方式和粗放式开发模式,对石英石矿、方解石矿、花岗岩矿山集中整合,规模开采,延伸矿石加工产业链,提高矿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计划到2020年全县非金属矿山开采规模在现有基础上方解石矿山增加30%、石英石矿山保持基本不变、饰面石材矿山增加20%,使矿山总数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35%左右。 对石英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核定为10万吨/年;对饰面用花岗岩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为荒料量不低于1万立方米/年;对水泥石灰岩矿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为矿石50万吨/年。方解石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为10万吨/年。

宁陕县小型非金属矿山一览表   5-5

序号

采矿权编号

采矿权人

矿山

名称

经济类型

主矿种名称

开采方式

占用登记资源储量

生产

规模

登记区面积(平方公里)

发证机关

1

CQ36

宁陕县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陕县梅子乡南昌沟石英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地下开采

31.39万吨

小型

0.952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

CQ45

宁陕县祥峰矿业有限公司

宁陕县花石岩方解石矿

集体企业

方解石

露天开采

61.36万吨

小型

0.02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3

 

CQ13

陕西永盛矿业有限公司

宁陕县四亩地马尾岔沟石英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地下开采

120.9万吨

小型

0.646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4

 

CQ33

宁陕县嘉喜实业有限公司

皇冠镇白杨沟方解石矿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方解石

地下开采

31.96万吨

小型

0.03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5

CQ25

宁陕县梅子乡女王村马家山石英石矿厂

梅子乡女王村马家山石英石矿

私营企业

石英岩

露天开采

89.09万吨

小型

0.02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6

 

CQ34

宁陕县江口镇佳磊采石加工场

江口镇金瓜沟方解石矿

私营企业

方解石

地下开采

82.97万吨

小型

0.033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7

 

CQ15

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

皇冠镇何家湾方解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方解石

露天/地下开采

198.5万吨

小型

0.275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8

CQ47

宁陕县小石板沟石英石厂

宁陕县江口镇小石板沟石英石矿

私营企业

石英岩

地下开采

82万吨

小型

0.804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9

CQ31

宁陕县鑫茂矿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熊家沟石英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地下开采

29.37万吨

小型

0.307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0

 

CQ46

宁陕县旺中华石英矿厂

泰山坝村七里沟石英石矿

私营企业

石英岩

地下开采

189万吨

小型

0.068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1

 

CQ35

宁陕县大盛矿业有限公司

宁陕县江口镇大堰沟石英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露天开采

17.19万吨

小型

0.1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2

 

CQ21

陕西林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口镇蚂蟥沟石英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露天/地下开采

10.98万吨

小型

0.603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3

 

CQ37

宁陕县皇冠镇曹家湾采石加工场

皇冠镇曹家湾方解石矿

私营企业

方解石

地下开采

10万吨

小型

0.119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4

CQ43

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

宁陕县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方解石

地下开采

130.1万吨

小型

0.141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5

CQ48

安康兴隆矿业有限公司

广货街兴隆街石英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地下开采

20.478万吨

小型

1.018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6

CQ22

宁陕县华源矿业有限公司

旬阳坝镇桐木沟石英石矿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露天开采

30万吨

小型

0.012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7

CQ40

宁陕县孟辉矿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南沟石英石矿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石英岩

地下开采

57.18万吨

小型

0.031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18

CQ2

陕西天拓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宁陕县东坪沟滑石矿

有限公司

滑石矿

露天开采

5934千吨

小型

111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19

CQ18

宁陕县清山绿水矿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南付家河大理石矿

有限责任公司

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露天开采

44.05万吨

小型

0.2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

 

CQ28

陕西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宁陕县磨子沟黑色花岗岩矿

有限责任公司

饰面用花岗岩

露天开采

11.76万立方米

小型

2.239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1

CQ11

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

宁陕县皇冠镇寸儿坝饰面用花岗岩矿

有限公司

饰面用花岗岩矿

露天开采

47万吨

小型

0996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2

CQ32

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

有限责任公司

饰面花岗岩

露天开采

150万吨

小型

0.449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④本次设置国家及地方重大建设项目临时用矿备选开采区,将以下9个建筑石料矿山中的宁CQ4、宁CQ10投放该区内,见表5-6

宁陕县主要拟设建筑用石料矿山表一览表  5-6

序号

新编号

区块名称

开采主矿种

区块面积(km2)

设置类型

资源
储量
单位

查明(占用)资源储量

建筑项目用矿备选

1

CQ3

宁陕县梯子沟花岗岩矿

花岗岩矿

0.7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130

 

2

CQ4

宁陕县广货街平沟灰岩矿

灰岩矿

0.497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560

建筑项目用矿备选

3

CQ5

宁陕县城关镇庙沟灰岩矿

灰岩矿

0.4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470

 

4

CQ6

宁陕县筒车湾荆竹沟灰岩矿

灰岩矿

0.35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350

 

5

CQ7

宁陕县头条沟灰岩矿

灰岩矿

0.35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310

 

6

CQ8

宁陕县江口镇银洞沟灰岩矿

灰岩矿

0.47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390

 

7

CQ9

宁陕县广货街镇小安沟石灰岩矿

灰岩矿

0.303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260

 

8

CQ10

宁陕县广货街镇大七里沟灰岩矿

灰岩矿

0.3375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320

建筑项目用矿备选

9

CQ11

宁陕县梅子镇西湾石灰岩矿

灰岩矿

0.18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230

 

10

CQ12

宁陕县广货街镇严家坪石灰岩矿

灰岩矿

0.188

空白区新设

万立方米

230

 

4.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按照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的具体情况,规划一般治理区2个。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对宁陕县境内目前已经注销或关停的矿山企业要求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5.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的配套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按照“准入管控、示范引导、政策激励”的总体思路,2018年底前,开展1 个试点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规划期内,力争建成绿色矿山6个。

6.矿业权设置区划与监督管理

对宁陕县目前已有的探矿权及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探矿权和采矿权从省级、市级规划进行落实,对宁陕县设置的探矿权及采矿权设置理由进行说明。由于安康市已将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本规划对自然保护区内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不再进行延续和审批,限期依法退出;生态红线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矿权,原已设的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对未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停采企业,将依法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现分述如下: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1、宁陕县已设探矿权现状

截止2015年底,宁陕县已设置探矿权49个,均为省级发证,勘查矿种主要为金、钼、铅锌矿等,其中普查项目 19个,总面积为285.63km2,详查项目28个,总面积为 260.45 km2。勘探项目2个,总面积为13.3km2

2、市、县级拟设探矿权

1、按区块设置

1)市级拟设探矿权

规划期内,落实市规划拟设探矿权7个,面积共128.87平方千米,设置类型都为空白区新设,设置矿种主要为金、钼、铜、矿泉水。

本次拟设的陕西省宁陕县杨泗庙-懒板凳一带金钨钼多金属矿预查(空白区)与宁东森林公园(禁止勘查区)有一小部分发生重叠。

2)县级拟设探矿权

规划期内,宁陕县拟设2个探矿权,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面计57.76平方千米,设置矿种为金、铜、矿泉水。

以上各类设置区划的调整和新设,设置的矿种、面积和区域合理,设立依据充分,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要求。对探矿权调整区划和新设探矿权设置区划方案,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为准。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一)落实市规划的采矿权设置区划

截止到2015年,全县已登记省、市发证的采矿权11处,采矿权面积43.346平方千米,涉及金矿1处、钼矿3处、铁矿3处、钒矿1处、滑石矿1处、饰面用花岗岩1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

落实市规划采矿权空白区新设、调整、探转采矿权23处,面积84.8253平方千米,其中探矿权转采矿权19处,采矿权调整3处,整合1处。

(二)县级发证矿产的采矿权设置区划

截止到2015年,全县已登记县级发证的采矿权25处,采矿权面积12.257平方公里,主要涉及矿种为石英石矿11处,方解石矿5处、花岗岩5处、饰面花岗岩1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石灰岩1处、饰面用石料1处。

县规划空白区新设13处,涉及矿种为金矿1处、建筑石料用灰岩9处、建筑用花岗岩1处、砖瓦用页岩2处,拟登记面积12.2875平方千米。

涉及采石类的开采规划区块,遵循减一增一的原则,在不突破总量为7家采石企业指标的前提下进行投放。

(三)主要内容、目标、指标的确定及依据

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是在充分调研县内矿产资源供需现状,充分对接上级规划,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后,最终由规划编制小组确定。现将有关主要目标、指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及主要依据分述如下: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规划》中主要指标、勘查分区完全落实《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内容。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落实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矿产资源开发的主要指标、开采分区、最低开采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文和《关于印发<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34号)文件要求,结合上级规划,制定本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的主要指标、开采分区、准入条件。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规划目标,总体目标落实上级规划,新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治理,造成的毁损土地得到全面复垦,确保土地复垦不欠新帐。矿山废渣、废水、废气、粉尘治理及综合利用率全面达标,矿山人为污染基本根治。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结合关闭矿山的数量,制定恢复治理项目,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50公顷,土地复垦面积25公顷。

4、绿色矿山建设

共设置各类矿山企业36个,按矿种划分:矿区铁矿3处、钼矿3处、钒矿1处、金矿1处、石英石矿11处,方解石矿6处,饰面用花岗岩2处,饰面用大理石1处,滑石矿1处、建筑用花岗岩7家。因此全县规划新建6家绿色矿山。

      六、与上级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本规划具体落实了《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和目标,尤其是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不低于上级规划的要求。与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严格执行土地规划中关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规定,确保新设和调整矿权不占用基本农田。对国家和省市实行总量调控的矿产开采总量,规划中做了分解落实。重点、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区域与省市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矿业结构调整方向与战略重点,也体现了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与上级规划要求一致。

本规划紧紧围绕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一原则,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出发,立足满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的目标及其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全县矿产资源的勘查及开发利用进行了重点规划。

本规划也与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及有关政局、办、委、重点矿业公司等系统与部门的各项规划进行了衔接,就主要技术指标、规划目标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讨论,绝大部分取得了一致意见,部分指标以本县的矿产资源特点为依据,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对规划内对应部分进行了仔细修改。

    七、征求市、县有关部门意见及协调、论证情况

1、20163月,《规划》初稿完成后,《规划》编制小组积极与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进行沟通,各个部门在查阅《规划》初稿之后,填写“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表”,编制单位对各个部门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协调和资料及相关数据的吻合衔接。

2、20171017日上午9时,宁陕县国土局在县国土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编制单位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规划的研究程度,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有关征求县内相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见表7-1

第三轮矿规意见征集及相应修改情况汇总表表7-1

出具意见单位

意见内容

修改情况

宁陕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经研究,对本规划无意见,但鉴于县领导变化,鉴于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宁陕县宁矿办函(20151号已调整。

宁陕县交通局

经初步审核,对我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无影响。

 

宁陕县林业局

1、矿山露天开采,对植被破坏较大,林地审批难度大;

采纳,在相关编制章节中对露天开采规模及用地及复绿进行强化。

2、小型露天采石场资金不足,难以恢复植被;

采纳,在相关章节中按照省政府总体要求,分年度逐步复垦、退出。

3、强化措施,使复垦落地实处。

已采纳,强化复垦基金的缴存和审批使用。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经会议研究,无意见。

 

陕西皇冠省级森林保护管理局

1、加强保护区及周边矿产开发的环境保护投入,减少对保护区的环保压力;

采纳,已补充。

2,提高矿产矿产准入门槛,从投入资金及规模上严格要求;

已采纳。

3,规划年限建议从2017-2027年为好,以便执行落实。

   与国土部等文件要求有矛盾,未采纳。

宁陕县经贸局

经会议研究,无意见。

 

宁陕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安监[2015]48号文提出“新建采石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

 经过与市规划对接,最终确定“新建采石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8万吨/年”。

宁陕县环保局

1、对2600米以上的禁止开发区进行核实

已按照相关要求补充。

2,对钼矿的生产规模进行核实。

宁陕县文广旅游局

1、西汉高速、210国道可视范围内(旅游项目集中区);

采纳,已与本轮规划设置采矿权进行比对,无冲突。

2、池河流域(古子午道申遗保护区)太山庙胭脂坝沿线、县城-筒车湾引线、筒车湾镇全境避让、退出;

采纳,在本轮规划采矿权准入条件中已补充,并且筹划逐步退出。

3、天华山涵盖区域新场镇、四亩地镇北部、皇冠镇全境;广货街镇蒿沟,曼沟,苦竹沟,大堰沟上游;江口镇江河上游、冷水和上游;梅子镇-筒车湾镇(引汉济渭库区旅游规划区);城关镇栗柞、悠然山,上坝河-平河梁、旬阳坝(秦岭中央核心区)以上涉及旅游区的矿权地段避让、退出。

3、201874日安康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安国土资发[2018]2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以及《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修改注意事项》,对本规划重新进行了修改。有关各相关部门意见及修改情况见表7-2

出具意见单位

意见内容

修改情况

安康市发改委

1、建议将规划指导思想略作调整。

已修改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部分县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与该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一致。

宁陕县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一致。

3、规划应与本市划定的生态红线充分衔接。

严格按照生态红线进行规划设置。

安康市环保局

1、宁陕县矿规里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泰山坝村七里沟石英石矿、四亩地镇大长湾石英石矿两个采矿权。

20185月对七里沟石英石矿已下达注销通知,目前其坐标范围从市级规划继承。大长湾石英石矿目前已注销。

2、平河梁自然保护区内存在旬阳坝钼矿、大西沟钼矿、东坪滑石矿三家企业。

经核实,旬阳坝钼矿为安康市国土局发证,20181月下达注销通知;大西沟钼矿为省厅发证,已修改坐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不重叠;东坪滑石矿为省厅发证,于20171219日下发注销通知。

3、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宁陕县金银沟金矿、正河-庙沟金矿、朝阳村小白沟方解石矿、曹家湾方解石矿、南京沟方解石矿、何家湾方解石矿6家企业。

已将金银沟金矿重叠部分扣除;正河-庙沟金矿按市规坐标,已将重叠部分扣除;朝阳村小白沟方解石矿于2017628日关闭注销;曹家湾方解石矿已按新坐标范围将重叠部分扣除;经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调查,720日下发通知,南京沟方解石矿、何家湾方解石矿不在该自然保护区内。

4、陕西省佛坪县王家湾--宁陕县金竹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涉及到天华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该普查区只有极少面积在天华山自然保护区内,目前探矿权人正在办理与保护区重叠扣减手续。

5、对安康市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得越过红线。

按市环保局意见对宁陕县的探矿权、采矿权要《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规划,已在保护区内的通出保护区生态红线。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规划》中的限制勘查区、禁止勘查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参照省规划的表述,对已公布的重要湿地、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列表,有坐标的进行上图。

      九、规划成果

(一)文本

《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说明》

(二)图件

1、宁陕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2、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3、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4、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图

5、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三)附表

附表1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3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规划基期宁陕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宁陕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宁陕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

附表9宁陕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宁陕县矿产资源开采开发区划表

附表11宁陕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宁陕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附表14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与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项目规划表

附表15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规划表

附表16宁陕县自然保护区名录

附表17宁陕县森林公园名录

附表18 宁陕县国家湿地公园名录

附表19 宁陕县海拔2600米以上名录

(四)编制说明

《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说明

(五)数据库

按照国土资源部最新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对规划成果进行了信息化处理,建立了第三轮《宁陕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