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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散居五保户生活状况及拟搬迁入住前期准备工作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35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2-03 14:06 成文日期: 2018-12-03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145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

近期,省市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各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从反馈情况看部分镇村散居五保户存在住房设施简陋、卫生环境脏乱差、供养补助金未全部用于五保户、监护人蛊惑五保老人使之对入住敬老院产生抵触情绪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县明年整县脱贫摘帽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脱贫攻坚监管责任,切实改善散居五保户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散居五保户生活状况和拟搬迁入住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2月7日—12月15日(2018年12月1日—12月6日为各镇自查时间)。

二、督查范围

全县所有散居五保户,重点督查40个贫困村散居五保户。

三、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以四搬四不搬为重点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四搬:(1)住房不达标必搬。(2)设施不齐备必搬。(3)环境不卫生必搬。(4)监管不到位必搬。

2.四不搬:(1)住得舒心不搬:每位散居五保对象落实有15㎡以上的安全住房,房间有宽1.2米以上床铺、衣柜等基本设施,室内衣被叠放整齐、无杂物乱堆乱放现象。(2)睡能温暖不搬:卧室整洁,被褥、床单干净卫生,有换洗床上用品与过冬御寒被褥。(3)穿着整洁不搬:着装大小合身、干净整洁,有四季换洗衣物,精神状态良好。(4)监管到位不搬:与监护人同吃同住同生活,签订有监护协议,供养费全部足额用于五保户,资金支出有台账,无贫困户担任监护人现象,生活环境干净卫生。

上述标准既作为拟搬迁散居五保对象的判定标准,也作为当前散居五保对象生活状况评判标准,同时具备四不搬标准条件且与监护人融为一家、亲情难舍、生活质量有保证的散居五保对象,根据其个人意愿,可以不搬。

经前期调查摸底,全县有拟搬迁入住散居五保对象332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已将散居五保户搬迁入住工作纳入明年常规督查考核,各镇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明年整县脱贫摘帽时各镇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80%。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先自查后督查的方式,各镇要对照散居五保工作督查评分表,逐项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认真梳理形成汇报材料。同时,要精准研判拟搬迁对象并建立名册。督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镇村进行督查,抽查比例为各村散居五保户的30%,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指出,并填写散居五保户专项督查存在问题反馈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五、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盛弟福

成    员:彭  静、刘安慧

检查单位:城关镇、新场镇

第二组:

组    长:吴大斌

成    员:杨坤宏、蔡光辉、程  建

检查单位:江口镇、金川镇、广货街镇

第三组:

组    长:祝国华

成    员:贺子昌、汪智慧

检查单位:筒车湾镇、四亩地镇、梅子镇

第四组:

组    长:陈前平

成    员:陈  杰、廖元丽

检查单位:龙王镇、太山庙镇、皇冠镇

督查小组开展督查工作所需车辆由县民政局负责保障。

六、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散居五保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是彰显兜底脱贫整体成效,助力全县脱贫摘帽的重中之重,各镇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四搬四不搬”标准,逐一研判把关,逐户列出入住时间、地点与责任人具体计划。主要领导务必做到亲自安排、靠前指挥、跟踪落实,同时,实行科级领导分村包片、责任到人,逐村逐户逐人检查落实散居五保户入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入住,如期脱贫。

(二)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准确掌握各镇散居五保户当前生活状况,坚决防止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等现象。在督查过程中,要按从实从细从严要求,根据督查内容逐项核查,发现问题要研判措施,下单限时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督查与整改结果负责。县政府督查室将对督查赋分在80分以下且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差错登记,年度考核扣0.5分。

(三)严明纪律。各督查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行,到镇村检查工作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就餐。

(四)结果运用。各督查组要及时梳理汇总督查情况,确保准确掌握我县散居五保户当前生活状况,为拟纳入搬迁入住前期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实、识别不准等原因造成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考核成效的镇村,将以问题线索形式移送县纪委监委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宁陕县散居五保工作检查评分表

2.散居五保户专项督查存在问题反馈清单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