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nsxgtzyj/2019-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1-10 11:04 | 成文日期: | 2019-01-10 11:0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收费目录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序号 |
实施部门 |
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省级 序号 |
省级 名称 |
市级序号 |
市级 名称 |
县级序号 |
县级 名称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类别 |
收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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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名称 |
执收单位 |
执收单位性质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执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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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自然资源部门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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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8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3 |
自然资源部门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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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9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4 |
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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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10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5 |
自然资源部门 |
临时用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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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11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6 |
自然资源部门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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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12 |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编制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7 |
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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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13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8 |
自然资源部门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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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 |
14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土地估价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29 |
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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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中介服务 |
15 |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中介服务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
许可类 |
编制土地估价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30 |
自然资源部门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8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21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6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 《国务院源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许可类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32 |
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 |
20 |
土地估价报告 |
22 |
土地估价报告 |
17 |
土地估价报告 |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年第8号)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
除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的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企业应委托经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证的、具有相应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 |
备案类 |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 |
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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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33 |
自然资源部门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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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设计方案 |
18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设计方案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第687号修订)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许可类 |
编制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设计方案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34 |
自然资源部门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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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拆除方案 |
19 |
拆除方案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第687号修订)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许可类 |
编制拆除方案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35 |
自然资源部门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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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20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许可类 |
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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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36 |
自然资源部门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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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21 |
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报告编制单位 |
许可类 |
编制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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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