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01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1-10 10:42 | 成文日期: | 2019-01-1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9〕5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宁陕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清理偿还全县(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
(二)清理偿还县属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逾期账款。
二、目标任务
(一)2019年1月底前优先完成以下账款清理:
1.拖欠农民工工资(此项工作应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提前完成);
2.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3.中央和省市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4.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
5.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6.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
(二)2019年底前着力完成以下账款清理: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三、成立工作机构
县政府成立宁陕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新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杨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廖德谦 县交通局局长
向平昌 县发改局局长
段多铭 县人社局局长
高 山 县住建局局长
周康礼 县审计局局长
马玉平 县供销社主任(负责县工业园区)
姜 涛 县飞地办主任
廖文刚 县农水科技局局长
卢益建 县林业局局长
柯小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龙虎 县搬迁办主任
韩耀辉 县金融办主任
各镇镇长
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勇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县的清欠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清理拖欠责任。
1.县经贸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的清理拖欠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和清欠,做好台账汇总、进展督办、综合协调、数据上报等工作,并组织抽查。同时负责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2.县人社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完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县财政局负责清理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和省市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全县各镇、各部门及各事业单位(直属机构)欠款;加快相关资金拨付进度;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化解。
4.县发改局负责清理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负责完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完善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束条件,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
5.县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6.县交通局负责交通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7.县搬迁办负责移民搬迁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8.县审计局负责加大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审计力度,并做好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专项审计的配合衔接工作。
9.县金融办负责引导全县所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县内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
10.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飞地办分别负责做好所属国有企业(平台公司)的清理拖欠工作。
11.县级其他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镇人民政府也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对本行业、本单位、本辖区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排查,做好清理拖欠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织清欠。各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及时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照化解债务时间表规定期限抓紧执行,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县财政局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二)严禁新增欠款。对政府类投资项目,要严格审核条件,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不得违规新设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完善配套政策。县财政局对清欠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单位,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县上各国资主管(行业)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要督促国有企业统筹安排资金,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优先清理逾期时间较长款项;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绩效考核。
(四)健全长效机制。县发改局负责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束条件,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要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府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要尽快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五)强化信息报送。清欠工作信息报送实行定期报送制,其中2019年1月份实行周报制、2月至12月实行月报制,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如实上报相关资料,对于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给全县清欠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9年1月11日16:00前,全县各镇、各部门及各事业单位(直属机构)要将本行业的清欠工作台帐报表(见附件)上报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全县所有县属国有企业要将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台帐报表上报县经贸局审核汇总。2019年1月12日10:00前,县财政局和经贸局要将各自审核后的清欠工作台账报表数据进行比对汇总,确保口径统一、没有遗漏、没有重复。2019年1月11日18:00前,各责任单位(包括国有企业)要将本行业、本单位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情况、清欠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报县经贸局。
各责任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在本次上报后,还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程序和要求,分别于1月14日、21日、28日,2月起的每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县财政局和县经贸局审核汇总。县经贸局要严格按照市上要求的周报制和月报制时间节点,汇总相关数据和资料,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市工信局。
附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抄报:市工信局。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