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反馈

关于陈华网络举报倪成军、向泽海有关问题有关情况的回复

作者:太山庙镇纪委 来源:太山庙镇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21 16:28 【打印本页】

舆情网上出现时间:2019年2月16日

发布人:新浪微博用户,zwq泉水

转发网友龙凤新视角内容:

尊敬的镇纪委、县人民政府纪委!您好,前几天我通过微博反映了宁陕县、太山庙镇龙凤村党支部书记倪成军贪污腐败的事情,之后派出所出警将我带走,给我定了涉嫌诽谤的罪名,说我不该发微博,让我向镇纪委、县纪委反映,然后我于十多天前向有关部门举报的问题一直得不到答复,有关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包庇袒护之意,对被举报人进行言语上的威胁,村民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精准扶贫中存在着优亲厚友、不公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支书倪成军还经常借助酒性,殴打辱骂群众,在村民心中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现我再次将宁陕县太山庙镇龙凤村党支部书记倪成军违法乱纪行为举报如下:

1:在精准扶贫中优亲厚友,把他舅子林方应、妻侄林涛纳入贫困户。               

2:作为村支书,开了多年赌场,聚集村民赌博,骗取村民血汗钱,致使很多村民背上债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    

3:利用本村修桥,承揽工程,偷工减料,从中取利,导致变成危桥。           

4:利用国家搬迁政策,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搬迁款。                                            

二                                                                        

1:村主任向泽海,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把自己的舅舅曾先明、姑,向礼凤、哥哥向泽登、向泽升纳入贫困户。              

2:将岳父黄朝新,哥哥向泽升纳入低保范畴,吃了多年低保。                            

3:做为村长,在为村民办事过程中,强行索要好处费,收受礼品,有当事人录音为证。                                                  

4:在村民搬迁补助款落实以后,向村民强行索要一万元,说为你搬迁的事我们跑了不少路,作为招待费,有当事人录音为证。村支书倪成军、村主任向泽海,名为村干部,实为村霸,之手遮天,欺压百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请有关部门,从快、从严处理,铲除恶霸村支书,村长,为党锄奸,为民除害,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叩谢、叩谢、叩谢。


太山庙镇纪委回复

回复时间:2019年2月21日

回复内容:

陈华:

你好,你于2017年 5月29日通过微博反映宁陕县太山庙镇龙凤村支书倪成军、村主任向泽海相关违纪违法线索后,太山庙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关于倪成军的问题

1.在精准扶贫中优亲厚友,把他舅子林方应、妻侄林涛纳入贫困户的问题。

经查:此情况属实。经过个人申报、群众评议、民主推荐,林方印、林涛等2户于2014年纳入贫困户。其中林方印:现家庭人口4人(之妻、大孩上初二、小孩子三岁),本应在2016年年底脱贫,但因居住土坯房在这次数据清洗工作中作为系统回退人员继续保留在贫困户系统当中,现为2018年脱贫户;林涛:现家中4口人(之妻、儿子上大三、小儿子上大二),现未脱贫。

2.作为村支书,开了多年赌场,聚集村民赌博,骗取村民血汗钱,致使很多村民背上债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的问题。

经查,在2011年11月份倪成军购买自动麻将桌两台放在家中,召集附近村民到家中打麻将收取台费作为收入,时隔不久,镇上某领导到龙凤村检查工作的时候发现了支部书记家中竟然开麻将馆的问题,随机对倪成军做出了严厉的批评,责令其立即关停,此后倪成军便关停了麻将馆。此事实与你所反映的问题有出入。

另外,经过镇纪委在调查中又了解到倪成军其他的你未反映到的问题线索,调查组已经认真核查完毕,并对倪成军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镇纪委经过请示县纪委后在2017年11月20日,对倪成军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违法线索移交县检察院处理。

3.利用本村修桥,承揽工程,偷工减料,从中取利.导致变成危桥的问题。

经查:2008年4月份,龙凤村老石桥因年久失修,群众通行不便,由镇政府筹资5万元对该石桥进行修复,倪成军通过议标方式获得该桥承建权,并在规定时间内修缮完工,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因2011年宁陕突遇洪水,致使该桥墩损毁,后经村委会筹资修缮,使用至2017年,因修建太山庙镇集镇垃圾填埋场便道时将原桥梁进行拆建,现通行正常。

调查组认为该桥梁毁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龙凤村遭遇50年不遇洪水损毁,不存在偷工减料导致的质量问题。

4.利用国家搬迁政策,弄虚做假,套取国家搬迁款的问题。

经查:龙凤村老村委会房屋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因修建年代久远,房屋损坏严重。2008年12月份,村委会准备修建新活动室,经会议研究决定将老村委会两间旧房子(约76平方)进行公开出售,以2680元的价格由倪方早(系倪成军之父)购得,2009年8月4日双方补充签订了房屋买卖书面协议,倪成军作为乙方(买房人)在该合同上签名捺印。村主任向泽海收到2680元购房款并出具收条,该款交入该村“账外账”内。该房屋经倪成军简单修缮后,由其父母居住。

2011年7月陕南移民搬迁政策出台后,2011年12月,倪成军以其父亲倪方早之名申报移民搬迁。在《宁陕县移民搬迁安置户住户验收及兑现标准表》上“安置户所在地村委会验收意见”栏,倪成军冒用向泽海之名,在村干部签字处签写“向泽海。2011年12月10日”字样。同时,倪成军在关口街上找了一家打字店打印了一份《卖房协议书》,并找人在该协议书上冒名签写了甲方法人(村委会主任)“向泽海”的名字,并代替其父亲倪方早在该协议上以乙方法人名义签名捺印,协议中房款价格虚构为68000元,协议落款日期为“2011年2月8日”。在《退耕协议》中,倪成军同样代替其父亲倪方早在该协议上以乙方名义签名捺印。

经镇政府、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核,2012年7月31日,县扶贫局将搬迁补助款30000元打入倪方早一卡通帐户内。之后,倪成军称在太山庙信用社将补助款取出,用于偿还了之前为其父亲买房和修缮房屋的欠款。

二、反映关于向泽海的问题

1.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把自己的舅舅曾先明、姑向礼风、哥哥向泽登、向泽升纳入贫困户的问题。

经查:曾先明、向礼凤、向泽登、向泽升等4户确因家庭贫困,于2014年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镇村公示、县镇审核,严格按照识别程序纳入贫困户。2017年数据核实清洗时,由向泽升本人主动提出退出贫困户系统,不再享受贫困户帮扶政策,经村委会核实,该户“两不愁、三保障”已达标,符合退出条件,随后在贫困户系统中予以剔除。

2.将岳父黄朝新.哥哥向浑升纳入低保范畴,吃了多年低保。  

经查:在2009年太山庙镇全镇通村水泥路全面建成,总长度38.35公里,龙凤村境内有6.2公里,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以每公里300元的工资将各路段进行划分,其管护员工资结构是将各管护员纳入低保解决95元,剩余部分由县交通局负责承担。太山庙镇共聘用公路管护员13名,所以将这13名公路管护员全部纳入低保,以便解决其待遇,这在县上当时有文件的。

因此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3.做为村长,在为村民力事过程中,强行索要好处费,收受礼品,有当事人录育为证的问题。  

经查:在2008年年初李仕刚之姐李仕云因嫁到湖南安化,但是户口没撤走,当时孩子有半岁,因为孩子尚小,所以没上户口。后因李仕云一家准备在宁陕长期居住,所以就要把孩子的户口给上上。在2008年5月份左右,(此时间属于李仕刚亲口诉说,但此时向泽海并未担任村干部)李仕云和其六叔李耀军就找到向泽海,要求村上出个上户口的证明。随后就和其六叔李耀军就拿了2000块钱现金,买了一条烟(啥烟不清楚),两瓶酒,一箱酸奶和一些副食,总共有500块钱的东西给向泽海送去了。这些都是李仕刚听他姐他们说的,李仕刚并未直接没有参与。因李仕刚当时还在龙王上初中,属于未成年人。审查组在询问向泽海时,向泽海矢口否认,向泽海陈述办理户口是农村很常见的事情,且程序简单。因此审查组认为,因时间久远,很多细节无法查证,且相关证人李仕云远在杭州务工,联系不上,李耀军、李仕刚为直接近亲属,所陈述证词时间上有疑点,无法认证向泽海索要现金2000元和相关礼品,因此此问题无法落实。

4.在村民搬迁补助款落实以后,向村民强行索要一万元,说为你搬迁的事我们跑了不少路,作为招待费,有当事人最音为证的问题。

经查: 在2011年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中,村委会主任向泽海和村支部书记倪成军找到刘化周,并告知刘化周房子修的时间早估计验收不过关,后来向泽海和倪成军找到刘化周,说是村里欠了很多的无法解决的招待账,要是你的搬迁款来了,要给村里交1万元,来帮村里解决欠账,刘化周为了能得到搬迁补助,也就答应了。后来刘化周在领到搬迁款的时候就交给向泽海一万元现金。此问题反映属实,镇纪委已经按照程序追回违纪资金,并将此违纪所得交还刘化周本人。

处理结果:经镇纪委调查组调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的部分,镇党委、镇纪委都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反映不实的现对你说明其原因。倪成军、向泽海作为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索取费用的做法不对,已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了党的纪律,倪成军还触犯了法律。为此镇党委、镇纪委已对当事人作出了党纪处理,并将倪成军的违法问题移交县检察院。

感谢你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宁陕县太山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