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关镇关一、关二社区转为城市社区的批复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03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2-12 15:12 | 成文日期: | 2019-02-12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函〔2019〕7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城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将《宁陕县城关镇关一、关二社区转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简称实施方案)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城市社区建设暂行办法》和《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办发〔2013〕2号)相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城关镇关一、关二社区转为城市社区,你镇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社区群众合法权益。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