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宁陕县政法委开展系列活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陈文星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7-10 08:33 【打印本页】

    如何把党支部的活动开展的更有特色?如何真正把支部活动办的丰富多彩?如何把党支部活动作为教育党员的有效载体?如何把党支部的活动开展在实处,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引发党员干部的深思?如何把党支部活动的开展与促进工作、服务群众有机结合?在党的93周年生日之际,宁陕县委政法委党支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使得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理想信念的再教育、党性修养的洗礼、群众观点的检验。
    “在革命烈士牺牲地,缅怀革命先烈,真实体会革命烈士的壮志情怀。”在苍松翠柏间,在庄严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面向党旗,庄严宣誓。简单朴实、庄重大方。听听革命烈士牺牲的事迹、看看革命烈士的牺牲地、读读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活动简单有效,使党员干部的心凝聚到了一起,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牢记神圣使命,为党旗增辉添彩。


    “走贫访困,就到最偏远、最贫困的农户家去。”坚持开门搞活动,到偏远的贫困户家去走访,是本次系列活动开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翻山越岭,到包挂的梅子镇瓦房村蜂桶沟组和方家岭组,集体走访瓦房村最偏远的3户人家,徒步爬山10公里,冒雨到达海拔1050米的农户家里上门看望群众,与群众拉家常,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看到的是群众的贫苦,体会到的是群众的艰辛,理解到的是群众的愿望,思考的是扶贫工作迫切。


    “温习党章,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为的是更好的履职、勤奋的工作”。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特意把学习党章和6月25日至27日人民日报三篇评论员文章放在了7月1日当天,着重学习了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和三篇论领导干部要奋发有为的文章。遵守纪律,改变作风,是党员干部应尽的本分,而遵守纪律和改变工作作风的根本在于要奋发有为、踏实工作、服务群众,敢于担责,勇于面对困难,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做到一名合格党员应尽的义务,履行好作为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


    走出去,开门搞活动,注重实效,更注重引导党员干部思考,从内心深入领会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意义,由此使得党员干部自发的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融洽与群众的感情,发扬实干精神,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