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长安河流域河道范围内开荒种地的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nynchslj/2019-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3-04 15:19 | 成文日期: | 2019-03-04 15:1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保障长安河流域河道泄洪安全,以及创建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在长安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开荒种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长安河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开垦种菜、粮食和种植其他一切农作物。
二、对人为开垦防洪河道堤防用于种菜、种粮及其它农作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对已经在河道内、堤防上种菜、种粮及其它农作物的,务必在2019年3月5日前自行清除,并恢复原貌;逾期不自行清除的,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清除,一切损失由种植人自行承担。
四、自通告之日起,今后不论在任何时期一律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长安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经济作物和农作物,坚决依法打击。
特此通告。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宁陕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宁陕县爱卫办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