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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05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3-05 12:02 成文日期: 2019-03-05 12:0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结果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8月27日至11月中旬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0日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县公安局党委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6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公安局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针对6个方面15个问题,采取了36条整改措施,先后召开了5次党委(扩大)会议,开展了3次督察检查,问题整改完成15个,提醒谈话1人,建立制度7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县公安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全县公安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公安局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县公安局党委迅速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于12月15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中省巡视工作条例、规划,中省市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讲话精神和市县印发的关于巡察工作制度办法及《宁陕县规范巡察整改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照反馈的15个问题逐条研究讨论,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党支部。12月19日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议,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展开,局党委先后召开四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度,解决整改难题。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县公安局党委围绕反馈的6个方面15个问题,提出了36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销号清单,把责任切实细化到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各党支部,明确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上下一体,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我局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各党支部每10天汇报一次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度较慢、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及时跟踪督导,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全面、深入、系统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真抓、真改、真严,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问题:(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公安局党委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委班子带头执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局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体学习制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委成员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建联系点的组织生活;局党委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完善了党委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委成员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落实局党委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党建联系点党支部书记、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党委成员先后与7名党支部书记,40名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四是制定了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党建工作每季度与业务工作实际“等值同考”;各党支部通过坚持“党员承诺、践诺、积分、评议”制度,加强了党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五是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职工作。局党委就此项工作已经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3月上旬全部完成,并纳入一季度检查考核。

2.关于人事调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宁陕县公安局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在今后人事管理中,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思想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引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检查测试、督促自学等形式,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党内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进一步增强党员民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有效。一是成立了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二是局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学习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对党员民警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局第三党支部集中组织观看了《一抓到底正风纪》警示教育片,逐人发表了观后感,使全体党员民警筑牢了守纪防线。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资料审核、用章不严的问题。一是对近三年我局入党的8名党员资料进行了整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规范。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再次组织学习党章《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三是县局统一给印章不规范的党支部刻制了印章,并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四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针对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的几个问题,我局于9月14日至9月16日,组织17名民警到延安革命圣地,开展“学习《梁家河》精神、争做好民警”党性教育培训活动。9月27日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来我局对党建工作(发展党员)进行了培训指导。10月12日县局召开了党建工作培训会议,对发展党员程序规定再次进行业务培训。

6.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局党委成员带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委成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督促、指导支部的“三会一课”开展。12月17日,局党委书记主动参加三支部活动,为党员民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二是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机关二支部开展的“秦岭之心党旗红、服务群众当先锋”“秦岭之心党旗红、护校安园争先锋”活动;交警大队开展的“秦岭之心党旗红、维护交通当先锋”等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提高了党员民警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三是纳入考评考核,促进落实。将落实“三会一课”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评考核,促进了工作落实。

7.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各支部对所有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对查出党组织关系不在公安局所属党支部的5名党员,明确其所在支部,责令全部转入。明确要求政工部门对调入调出人员党组织关系及时督促落实转接,确保公安局每名党员都在党组织内,按时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8.关于党支部阵地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按照党支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县公安局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和要求,对局机关各党支部阵地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建设,达到“八有”。各派出所党支部也正在规范之中,在2019年上半年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9.关于部分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局党委年度计划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和局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工作、学习计划要按照县局党委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来制定,由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局党委,通过规范报送流程,严防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涉及此问题的城关派出所党支部进行了深刻反省,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个别派出所民警落实首问责任制仍有差距,执行相关警务规定不够规范,对上门办事的群众存在不主动现象的问题。一是县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宁陕县公安局首问责任制》规定,要求各部门进行学习落实,特别是窗口单位、一线执法执勤的民警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对巡察组反馈涉及此问题的部门及民警加强了教育。三是加大督察检查问责力度。局督察部门通过明察暗访,日常工作检查主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问题,以此转变工作作风。

(五)党的纪律方面

11.关于针对局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主动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的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警种、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坚持督导检查关口前移,紧盯问题苗头,抓早抓小,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防止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二是坚持严肃执纪问责。主动运用“四种形态”,依据纪律规定,不遮丑、不偏袒,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12.关于针对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开展不够的问题。一是县局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以案明纪、以案育警”遵规守纪大讨论活动,督促提醒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充分认清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利用违纪案件通报和近年来本局队伍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提提领子”成为民警队伍管理的常态。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大日常督察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袒护,不搞下不为例。整改以来,先后开展现场督察21次,发通报4期。

13.针对长期请病假的一名副主任科员没有执行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定的问题。一是按规定进行清算,对多发的津贴补贴进行扣除。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整改后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定,坚决杜绝此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关于针对部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县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出台了《廉政鉴定办理程序》,从整改之日起严格按规定执行。

15.关于财务管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宁陕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县上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按照财务核销“三加一”审签制度,层层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接收核销。二是关于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全县公安机关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县公安局的自行组织采购工作,对已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了整改。

三、着眼长远发展,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县局党委将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公安各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县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对普遍存在的现象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将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推进队伍建设的过程,努力促使全局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时刻保持对违法违纪查处的高压态势,为实现我县公安稳定和谐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