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沟村供水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czj/2019-003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3-27 10:29 | 成文日期: | 2019-03-27 10: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蒿沟村供水一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蒿沟村供水一期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G)2019-07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广货街镇 联系方式:0915-68226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新建取水枢纽、输水管道、水厂、配水管道土建工程施工。工程清单及要求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农村饮水 项目性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六、采购项目最高限价:98.649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要求:
1、获取时间:2019年3月27—29日17:00止;
2、获取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资料费:磋商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发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14:30时止;
2、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4月8日14:30时止;
3、磋商会议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原件加盖公章);②水利或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潜在供应商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者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5、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要求,以发出的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6、项目实施场地点: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
项目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0915-682261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26770101040008215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