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蒋晓安等同志的任免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09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9-04-02 09:28 | 成文日期: | 2019-04-02 09: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9年3月29日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蒋晓安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
决定:
接受陈祖安同志辞去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赵敬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
决定任命:
方 敏同志为宁陕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杨继军同志为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志清同志为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刘 健同志为宁陕县统计局局长;
吕宣强同志为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春华同志为宁陕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 涛同志为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 新同志为宁陕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黄国庆同志为宁陕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廖文刚同志为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免去:
王 新同志宁陕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