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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05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4-10 14:31 成文日期: 2019-04-10 14:3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按照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预〔201928号)要求,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预〔201929号)文件,现将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防震减灾、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县城、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城市建设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规划等各专项规划。

(三)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镇、村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发;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发,参与城乡土地出让、开发管理办法的拟定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拟定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城镇直管公房管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房屋征收拆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人防通信和警报建设规划、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及人防工程验收、预算和决算;负责人防城市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的拟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全县人防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人防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制定全县人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组织人防干部教育培训和人防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县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管理;审查全县人防经费预算决算;指导全县人防城市开展平战结合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七)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园林城市建设、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热力、排水、垃圾处理企业资质审核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对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八)推广和应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城建档案、城市规划展览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工作;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及重点镇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城镇规划区内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的规划管理、城镇绿化建设与管理、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对风景名胜区、园林城镇(单位)创建审核上报工作,和绿化园林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十)贯彻实施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拟订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管理震害预测、震情和灾情速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承担县城市容环卫、市政绿化、房地产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项目、城市维护项目、城市绿化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造价审查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负责全县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颁发县辖区内中、省、市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主管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建筑队伍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园林单位、镇村创建和考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老街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1000套房屋征收协议签订,300套3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主体建设。

(二)结合棚户区改造年底前新建停车位200个,完成党校路楼至210国道连接桥梁主体工程。

(三)完成县城中心广场提升改造、五郎关公园一期、城北滨河广场及三官路三期道路绿化提升。完成汤坪至县城绿化亮化,启动县城周边山体美化亮化。

(四)建成幸福集中安置社区商业中心和旅游公厕2座;完成液化气站迁建,启动县城天然气储气站建设,完成天然气入户安装500户。

(五)完成广货街、筒车湾、江口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六)扎实开展子午路(210国道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基本杜绝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

(七)加快县城扩容升级,推动6个重点镇提速发展,建设10个重点社区,完善城镇体系布局,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八)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的脱贫工作任务和四亩地镇四亩地村包抓帮扶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经费全额预算单位。单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和人防办。局属事业单位7个:宁陕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宁陕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宁陕县村镇建设管理站(建筑设计室)、宁陕县房屋管理所、宁陕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宁陕县垃圾污水处理协调办公室、宁陕县地震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局人员编制44名,实际在岗36人,其中行政编制7名,实际在岗10人;事业编制37名,实际在岗2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国有资产占有397,046,953.56元,其中流动资产61,078,756.45元,固定资产2,926,508.90元,在建工程333,035,538.21元,无形资产6,150.00元。

2019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和大型设备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2019年已将项目支出中县城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3,000,000.00元和行政小区管理80,000.00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度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我部门预算收入582.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同比增加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89万元;2019我部门预算支出582.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2.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同比增加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82.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同比增加4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19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2.94万元,较上年增加4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9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9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

(1)行政运行(2120101)108.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离休人员工资,行政小区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长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2120199)174.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12.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增。

(3)节能环保支出(2110302)30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支出,较上年增加10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皇冠、龙王、广货街、江口、筒车湾五个集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县城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的维修更换。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01)245.95万元,占总支出的42.19%,较上年增长15.9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24.84万元,占总支出的55.72%较上年增长27.76万元,主要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15万元,占总支出的2.09%较上年增长1.55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调增。

(2)按照政府预算支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45.9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2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2.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总体况

我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2019“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减压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出境无支出预算,公务用车收回无支出预算,同上年一样。

培训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是近年来为提高职工素质,加强了职工业务学习和培训的力度。

本年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安排。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4.8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同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各项费用。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88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福利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9.06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当年政府采购预算共2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800万元。

(九)其他情况

我县暂未将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编制,无相关情况公开。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表.pdf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