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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05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4-10 15:08 成文日期: 2019-04-10 15:0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七)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十二)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

(十三)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1号)和《关于明确县生态环境机构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19〕34号),设立县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环境保护局设3个内设机构。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员5人。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县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3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县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2人。县环保局2019年初在职实有人数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和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全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40天。

3.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

4.全年区域断面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县域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完成渔洞河、两岔河饮用水源地技术划分和渔洞河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

6. 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排放削减比例达到市上考核要求。

7.重点风险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100%,核技术应用单位持证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自动在线传输有效率保持在90%以上。

8.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年度包抓帮扶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环境保护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宁陕县环境监察大队、宁陕县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陕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机关)

2

宁陕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单位

3

宁陕县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已将宁陕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经费和宁陕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并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等费用;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并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并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等费用;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0.68万元,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并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0.68万元,较上年增加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并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等费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10101)80.68万元,较上年增加14.74万元,原因是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并对个人工资进行了调整;

(2)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2110299),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环境监察与监察经费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3)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399),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全面清查完毕后需进行评估报告。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9.03万元,较上年增加13.94万元,原因是2019年实有人数增加2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60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原因是增加2名人员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05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06万元,原因是独生子女费用减少;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6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9.0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6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相应增加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相应增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费用11.6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中公务接待费1.60万元,福利费、工会经费共0.79万元。和2018年相比增加0.46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我局增加2名同志,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九)其他情况。

 我县暂未将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编制,无相关情况公开、我县暂未将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编制,无相关情况公开。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2019年宁陕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经费:指宁陕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包括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监测、长安河青草关出境断面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污染源监测。持续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渔洞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安河、汶水河、洵河等5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以上,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3、2019年宁陕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指对宁陕县辖区内污染源开展入户清查,形成清查资料台账和普查名单,根据普查名单,开展入户普查,核定排放污染因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上级污普办要求核查结果,开展清查和核查的查漏补缺工作,编写技术分析报告。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表(环保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