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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zfbmnsxczj/2019-009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4-10 08:25 成文日期: 2019-04-10 08:2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拟定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及聘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增人计划管理等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在本县入人才库的大中专毕业生、全县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

(六)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引智工作的执行质量、经费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种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定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和对外劳动力转移及有序流动。

(九)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保障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定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宁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按权限审批退休退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指导企业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的审批;承办机关、事企业单位公(工)伤认定、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公(工)伤残等级鉴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行政办、人事股、社保股、专技股、工资股、就业股、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人才交流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职介所、小额贷款担保办、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社保经办中心,下设14个劳动保障事务所(由乡镇管理)。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全力扩大稳定就业。继续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1.6万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00人;免费技能培训1000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500人,创业培训350人);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2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其中贫困村200万元;新建改建社区工厂16家(含毛绒玩具厂5家);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关注重点群体就业。贯彻落实《宁陕县2019年度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六大工程”,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社区工厂、返乡创业、搬迁群众、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为主要措施,健全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搬迁群众等群体就业。运用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全力支持农村“三无”贫困家庭人员就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工作。

3.发挥创业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创业贷款撬动创业促进就的助推作用,扶持贫困户发展创业项目,全年计划发放创业贷款3000万元,其中扶持社区工厂部分500万,贫困村创业贷款400万元,通过扶持,实现创业300人、带动700人就业目标;启动创业贷款网络申请机制,推行个企申请创业贷款“只跑一趟”的上门服务机制,确保基金惠民,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4.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根据贫困家庭技能提升需求,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和龙头企业对接,进一步提升培训水平,多措并举做好创业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培训,实现未脱贫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通过“送培训下乡”“集中培训”“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技智结合”等措施,将各类培训搬到村组、进到家庭、服务到人,采取教学实训方式让贫困劳动力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5.加快发展社区工厂。按照市政府关于新社区工厂“两个全覆盖”要求,加快建设社区工厂16家,其中毛绒玩具厂5家。鼓励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和返乡创业能人在易地搬迁群众集中的社区创办扶贫车间和社区工厂,主动对接毛绒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百户以上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全覆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移民搬迁群众实现在“家门口”稳定就业。

6.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结合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加强成果转化运用,确保“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取得实效。

7.推进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为服务方式,加快完善职业年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一次都不用跑”的审档模式,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服务零距离”建设,确保年底前60%示范村建设达标,全县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8.加强保险风险防控。做好医保机构改革移交工作,提升社保服务水平,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敦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确保各项险种“应保尽保”,持续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政策落实,系统推进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和机制,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

9.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突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全县综合类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完善公开招聘制度 ,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培养与招引并重,奖励与惩戒并举,大力培养政治可靠人才,盘活用好本土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做好2019年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能工巧匠、“金州工匠”等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对引进到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特设岗位聘任制度,享受相应职称最高岗位级别待遇,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10. 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工资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和调整工作。

11.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违法行为社会公布、“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察制度体系。

12.强化工资支付保障。着力构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三重保障”,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敃金、农民工工资周转金、 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两网化”应用,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时限内结案率100%,举报投诉电话接听率达100%,回复率达100%。

13.提升仲裁办案质量。持续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行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的使用,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化解风险。做到时效期内结案率90%以上,调解率60%以上,终局裁决率提高到30%以上,全面提升调解仲裁效能。

14.讲政治顾大局,做好机构改革及转隶工作。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和纪律要求,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确保本局机构改革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同推进,两不误。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到位、工作程序到位、划转时间到位”的原则,确保本级转隶工作整体划转无缝移交、有序推进,不误工作。按照市、县的部署和工作模式,统筹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15.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围绕就业扶贫、脱贫攻坚、社区工厂等抓好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强化“五个一流”工作标准,以更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更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全面打造“四铁”人社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是独立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为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0人;2018年在职实有人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19年初总资产为12170113.44元,其中流动资产3153416.66元,固定资产为9016696.78元(房屋5632735.98元,办公设备2438133.8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套价值为945,827.0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暂未编制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拟于2020年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7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27万元,没有其他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7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27万元,没有其他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27万元,没有其他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27万元,没有其他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8.27万元,较上年增加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福利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2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101)216.23万元,较上年增加27.0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事业运行(2080199)162.04万元,较上年增加13.5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2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33.27万元,较上年增加42.2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3.8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8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万元,较上年0.09万元,原因是独生子女费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2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33.2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43.79万元,较上年增加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减少支出。 其中:办公费预算支出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预算支出3.88万元,邮电费预算支出1.5万元,差旅费预算支出2万元,维修费0.3万元,会议、培训费0.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预算支出3.67元,福利费预算支出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支出19.5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2.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0万元。

 (九)其他情况

我县暂未将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编制,无相关情况公开。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人社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