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5754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5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5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9732
  • 宁陕县财政局

    6930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4293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4059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16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790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118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115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677
  • 宁陕县民政局

    1455

宁陕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zfbmnsxhjbhj/2019-0017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4-24 09:47 成文日期: 2019-04-24 09:47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按照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对宁陕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名称: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政采-宁陕县-2019-0004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915-2113283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采购预算:10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要求:本次需开展保护区划分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渔洞河水源地和双河沟水源地,技术报告应包括划分依据、保护区背景分析、技术方法与计算结果、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图件及有关说明,编制完成《宁陕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通过评审验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八、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4:30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4:30

3、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4:30

4、招标地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五楼会议室。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