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卫复审第四片区部分问题限期整改的函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12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5-15 10:58 | 成文日期: | 2019-05-1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9〕26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城关镇政府:
根据《宁陕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卫复审片区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宁卫审办字〔2019〕1号)要求,我办先后两次召开了“迎国卫复审第四片区推进工作会议,对第四片区交办问题整改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进行了调研明确了整改任务及整改时限。你单位未按文件和会议要求对四片区交办问题整改,影响了第四片区国卫复审工作整体推进。
为了确保全县国卫复审顺利通过验收,请你单位迅速按宁卫审办字〔2019〕1号)要求于5月20日前将第四片区内旱厕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新天地新城小区及气象站区域内村民(农户)自建住房卫生、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进行综合整治,达到国卫复审的要求。请将整改情况于5月20前书面报第四片区牵头领导。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