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12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5-10 11:01 | 成文日期: | 2019-05-1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9〕2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陕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马 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春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侠 县公产局局长
沈阳强 县卫健局副局长
党 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钟佩娟 县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医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