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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14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6-05 17:43 成文日期: 2019-04-28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9〕40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宁陕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农村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立足我县基础条件,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沟塘、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行动内容,广泛发动农民群众与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农村改厕、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集中开展清理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逐步建立长效清洁及维护机制,培养农民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二、行动目标

2019年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到2019年底,全县8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70%的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重点抓好汤坪、华严、朱家嘴、青龙垭、旱坝、八亩、老城、龙王潭、海棠园、许家城、七里、安坪、双河、兴隆(皇冠)、南京坪、蒿沟、元潭17个示范村创建,打造汤坪村—朱家嘴村、龙王潭村—县城、双河村—皇冠集镇和大蒿沟四条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带。实现各村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实现村庄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按规范要求全部清除,村庄绿化美化大幅提升,农家庭院整洁卫生,庭院经济良好发展,村民清洁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普遍形成。

三、基本原则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坚持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村庄清洁和维护机制,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共同维护村庄内部清洁。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村庄环境。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内“三清一改”,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对农村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整理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集中力量清理历史积存的“垃圾山”“粪污堆”,做到路边、河边、林边、房前屋后无垃圾堆放。根据各村实际配备垃圾箱,做好垃圾处理规划和填埋场建设,完成村级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户分类、村收集、县(镇)转运的垃圾处理模式,彻底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倒污染问题。(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负责实施)

(二)清理村内塘沟。以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科学布点,完成3600座改厕任务,在人口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结合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对有条件的村,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对村庄周边的聚集污水进行综合治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牵头,各镇负责实施)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积极推进秸秆等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县生态环境分局、农水局牵头,各镇负责实施)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加强在校学生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家长搞清洁,改变不良环境卫生习惯。以村为单位,建立文明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县卫健局牵头,各镇负责实施)

(五)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按照省市部署,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八清一改”为重点,全力搞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一个战斗接着一个战斗,通过“节日战”“特色战”带动全局,切实做到“八不八保”:不乱扔垃圾,及时清洁保干净;不乱泼脏水,及时清扫保整洁;不乱倒粪污,及时清除保清爽;不堵塞沟渠,及时清理保畅通;不乱堆乱放,及时清走保整齐;不乱贴乱画,及时清掉保美观;不乱搭乱建,及时清拆保整端;不当旁观者,主动参与保面貌。(县农水局牵头,县委宣传部、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教体科技局配合,各镇负责实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20—430日)。各镇、各牵头单位,根据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人,全面启动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1—1031日)。各镇、各相关责任单位迅速组织人员,按职责分工,以“八清一改”为重点任务,把握“五一”“端午”“六一”“七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关键节点,明确不同的专项或主题,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环境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农村环境卫生,使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111—1130日)。由县农水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等部门成立督查考核组,对各镇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进行督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各镇建立整改清单,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送督查组,督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排名,在全县通报。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121—12月底)各镇结合督查考核反馈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差距,针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确保整治行动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人居环境整治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县上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水局,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办公。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深入到村,抓好具体工作的实施。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查奖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行动由县住建局、农水局负责牵头抓总,各镇负责具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夯实职责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结合我县“五星村”竞赛活动,将整治工作成效作为“美丽乡村之星”和“乡风文明之星”评定重要的内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对各镇、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排名,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与省市县奖补资金直接挂钩,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镇、村在全县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并结合实际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农户,给予适当奖励,激励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对排名靠后的镇和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营造良好氛围。以镇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启动活动,做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的舆论氛围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时总结和宣传镇村典型、大力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编印张贴宣传标语,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全方位立体化进行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让美好环境理念深入人心。各镇、各责任单位要把握好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各自特色,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每月至少报送1条开展清洁行动的信息,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水局,有关清洁行动的重大活动和安排随时报送,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各镇、各责任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报送县农水局。

(四)强化政策支持,抓点示范推进。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加强涉农资金项目整合,每年投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机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村庄清洁行动的奖补,重点用于示范村创建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结合安康市“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由点到面、先易后难,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发动多方参与,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倡导公益组织、当地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钱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镇、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总结整治行动经验,各村结合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规范村民行为,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八不八保”确保农村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